首頁 / 蠶桑新聞報報 / 哈燒消息 / 4成標示不合格!膨風蠶絲被 號稱30%僅5%
取消列印
列印本頁
4成標示不合格!膨風蠶絲被 號稱30%僅5%
發文日:106/01/13

       天氣轉涼,禦寒產品大賣,消基會日前與標檢局抽檢15件市售蠶絲被,發現6件不合格,其中一件在家樂福購買的三井武田蠶絲棉被纖維成分標示與實際檢驗結果不一,標示成分蠶絲30%,但實際檢驗僅5%,另外95%的填充成分都是聚酯纖維棉。消基金會去年10月在量販店與百貨公司隨機選購蠶絲被商品,進行品質檢測與標示查核。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指出,貼身的被褥衣物的商品標示非常重要,但這次抽檢有15件樣品中有6件,也就是40%的商品標示不符合政府要求。陸雲強調,市面上蠶絲被的價格落差很大,這次抽檢商品從1590元至1萬1000元不等,因此也呼籲業者應遵守政府的相關規定。

       消基會與標檢局抽檢市售15件蠶絲被進行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商品檢驗標示、中文標示等項目檢驗,調查發現,在「品質項目」中,包括游離甲醛、禁用的偶氮色料檢測均符合國家標準,這些蠶絲被在安全性都沒有問題,但在標示查核的部分,共有6件不合格,占整體4成。

       其中於公農牌100%蠶絲被、農光牌100%純蠶絲被、湖區農的純蠶絲棉被三件商品上,不但沒有商品檢驗標示,商品的中文標示也未縫附生產國別、纖維成分、洗燙處理方法。家樂福全國公關經理何默真表示,目前有疑慮的產品已先下架,會再自行送到相關單位檢驗。有量販業者私下表示,其實目前市售蠶絲被並無一個公允的認證制度,而是由廠商提供相關的資料證明純度,但蠶絲被纖維含量多寡並非肉眼可以看出、摸出,細節都在被子裡面,必須用高端的機器中才能檢驗,建議消費者,購買前先看價錢,一分錢一分貨,品牌倒是其次。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蠶絲被在2012年已經被列為強制性檢驗商品,這次有3件商品在「商品檢驗標示」不符合規定,她強調,未貼附檢驗標識的商品,如果經過查證是要逃避檢驗者,將依照《商品檢驗法》處以20萬至200萬元罰鍰,且業者須限期回收或改正,若未依規定回收或改正,將處以10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

資料來源:2017/1/13 中時電子報 記者 邱琮皓 吳娮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