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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放寬種稻得辦理補申報,俾利農友繳交公糧維護收益
發文日:99/11/02
發佈日期:2010/10/2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本(99)年第2期早植稻受凡那比颱風侵襲影響,品質降低,為減輕農友損失,該署已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另外,為因應目前穀價疲軟,該署將加強公糧收購,並對於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但實際有種稻者,請農友於11月10日前辦理補申報繳售公糧,以紓緩市場稻穀流通量,並穩定糧價。

本(99)年因缺水停灌及災害影響,稻米產量下降
農糧署說明,本年穀價比去年同期為低,除因去(98)年第1、2期稻作豐收,民間存糧較多影響外,99年第2期早植稻受颱風影響致有稔實不良、倒伏等情形,影響稻米品質及價格。惟該署表示,預估99年全年產量約121萬公噸糙米,較去年的127萬公噸,減少約6萬公噸,主要係因第1期作乾旱停灌,種稻面積較去年減少1.2萬公頃,以及第2期作受颱風侵襲,影響產量。

已啟動本期災害稻穀收購機制
農糧署強調,為減輕農友第2期作災害穀之損失,對於受害符合領取現金救助標準之農民,除領取救助金外,仍可繳售災害稻穀。本期收購災害稻穀每公升容重量高於499公克者,收購數量2,240公斤,每公斤收購價格為19元,其餘2,360公斤,每公斤以17.6元收購。每公升容重量低於499公克者,收購數量2,240公斤,每公斤18.5元,其餘2,360公斤,以17.1元收購。

加強公糧收購,放寬農民辦理種稻補申報
對於本年第2期作收購公糧所需倉容,政府已籌措完妥,如稻穀價格不如預期,可選擇繳交公糧。每公斤稉種稻穀計畫收購23元、輔導收購20元、餘糧收購18.6元;每公頃收購數量計畫收購1,440公斤、輔導收購800公斤、餘糧收購2,360公斤。另為因應目前穀價較為疲軟,為紓解市場稻穀流通量,該署決定,如農民未申報但實際卻有種稻者,得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補辦理申報後繳交公糧稻穀。

強化稻米外銷
對於目前稻穀供應充裕,該署除輔導糧商業者在國外加強促銷外,目前已降低外銷門檻,取消必須達每公噸1,100美元之限制,鼓勵業者外銷,降低國內流通量。

資料來源: 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糧食管理科
更新日期: 201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