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稻米焦點 / 新聞資訊 / 包裝米宣傳誇大 糧食法開罰
取消列印
列印本頁
包裝米宣傳誇大 糧食法開罰
發文日:99/11/08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糧食管理法修正案,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增訂市售糧食包裝或容器上的標示、廣告或宣傳,不得有不實或誇張易生誤解之情形。 (聯合報 2010/11/06 A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