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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本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為根節蘭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檢定機構,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103/03/19
公告日期: 102/04/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021048870號
附件:


主旨:委任本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為根節蘭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檢定機構,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三十四條、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辦法第二條及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項。


主任委員 陳 保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