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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鵝隻飼養管理篇
發文日:98/08/11
文/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張伸彰、賈玉祥、粘碧珠
一、目的:
制定健康鵝隻相關工作及實驗人員管理之規範,使人員管理標準化。
二、適用範圍:
2.1 鵝族群飼養管理之相關工作人員。
2.2 進行動物實驗之研究人員。
三、名詞解釋:
四、作業程序/規範:
4.1鵝隻採購及來源:
4.1.1動物依品種或來源或實驗準備適當的設備或區隔方式,予以有效的區隔。
4.1.2新進鵝隻時先隔離檢疫,檢疫通過後再移入飼養區。
4.1.3.保存新進鵝隻的資料,包括來源、接收日、品種、品系、性別、數量、出生日等。(SOP表格編號 CHG-03)。
4.2接收鵝隻
4.2.1接收之種鵝應置於隔離舍10 日,本場隔離舍與飼養區間距200公尺以上。隔離舍內含有照明保溫、供電系統、及消毒設備。
4.2.2鵝隻引進時該區設有管理人員及特約獸醫師各1名。備有專用工作手套和衣、帽及膠鞋、檢驗工具等。
4.3鵝隻照護
4.3.1每日由工作人員檢查鵝隻情形至少一次,並將進出紀錄與檢查結果填寫於紀錄表 (SOP表格編號 CHG-04、05)。
4.3.2鵝舍應有鵝隻紀錄的填寫,包括動物的品種、品系、性別、動物數目的增減及負責人或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
4.3.3每間鵝舍間都應有鵝隻的數量表以供鵝隻數目增減紀錄的填寫(SOP表格編號 CHG-06)。
4.3.4每日填寫隔離鵝隻健康檢查紀錄(SOP表格編號 CHG-07)。
4.3.5隔離鵝隻實施疫苗接種,並紀錄之(SOP表格編號 CHG-08)。
4.3.6鵝舍若有飼養動物,假日週末需安排工作或實驗人員前來照顧(若人力實在不許可,應於假日前做好準備工作,確保假日期間動物能有正常之所需。)。
4.3.7每日檢查飲水是否充足,並檢查有無骯髒、阻塞或漏水之情形;飲水若有不足或有骯髒、阻塞或漏水之情形時,予以添加或更換。
4.3.8每日檢查鵝隻都有足夠飼料。除非實驗之特殊之限制或實驗人員之指示,不足時予以添加至適當量。
4.3.9每日檢查鵝隻籠舍或墊料是否污髒,若是則須加以清理或更換。
4.3.10每日檢查地面是否乾淨,若有污穢物則須加以清理。
4.3.11每日檢查飼養鵝隻環境的溫度和溼度,是否在適宜範圍內。
4.3.12每日檢查照明燈具的光量強度是否在適宜範圍內,是否按照規定時間打開與關閉,以維持規律的明暗節奏;若使用定時器設定時間,須注意時間設定是否正常。
4.3.13鵝舍內溫度、相對溼度及光照設定,若發現異常則通知工程人員前來修正,並通知鵝舍負責人。
4.3.14每日檢查鵝舍內硬體設備,包括風扇、照明設備、飼槽、飲水設施、門等,並將檢查結果寫於鵝舍檢查紀錄表 (SOP表格編號 CHG-05),若發現異常則通知工程人員前來修正,並通知鵝舍負責人。
4.3.15每週以清潔劑或消毒劑,清理地面至少一次。
4.3.16保留清潔劑或消毒劑的資料以備查;鵝舍或隔離舍內外實施定期消毒與紀錄(SOP表格編號 CHG-09)。
4.3.17接收飼料時保存該飼料之資料 (批號、製造日期、保存期限等) 並依照製造商之指示儲存之(SOP表格編號 CHG-10)。
4.4使用鵝籠規格及飼養動物規範
4.4.1 0-2週齡鵝隻飼養於高床式育雛舍,鵝隻飼養密度為16隻/平方公尺(52隻/坪),最初3天之飲水均添加綜合維生素。
4.4.2試驗鵝隻於2週齡後移至高床之平飼鵝舍進行試驗,鵝隻飼養密度為1.1隻/平方公尺(3.6隻/坪)。每間平飼鵝欄內均設有2個飼槽及自動飲水槽,鵝舍每週清洗兩次,試驗期除了0-4週採24小時光照外,其餘時期皆採自然光照。
4.4.3種鵝飼養密度每坪3至4隻。公母配對比例建議為1公配4母;另公鵝性成熟較晚,需要進行陰莖檢查。
4.4.4選留到產蛋前4至6週的育成階段,以粗蛋白質12至14%、代謝能2,400至2,600 kcal/kg的飼糧餵飼,在產蛋前1個月提高粗蛋白質至15%,代謝能2,600至2,850 kcal/kg之飼糧,每日供應量約150~200g。
4.4.5在高效率之產蛋期4~6個月期間,均維持每日9小時之光照,隨後逐漸加光照至16或18小時二週,促其換羽進人休產期。
4.4.6鵝舍需管制進出,非工作或實驗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4.4.7進入鵝舍,人員須穿著隔離衣物,離開時將隔離衣物脫下。
4.4.8凡進入鵝舍的人員,應簽名於紀錄表,並登錄進出的時間。
4.4.9鵝舍中禁止進食、抽煙、飲水、使用化妝品。
4.4.10進入人員休息室時,人員應脫下手套、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具,清洗雙手後進入。
4.5動物運輸
4.5.1操作人員進行鵝隻運輸作業前,換上乾淨的工作衣,以70%酒精進行局部消毒。
4.5.2所有運輸途中所使用之器具、運輸箱等物品,皆須先行消毒處理。
4.5.3運輸鵝隻使用之運輸箱,應考量確保動物健康為前提,儘量減少使動物暴露於
外在環境中為原則,且運輸箱使用後需儘速進行消毒。
4.5.4迅速將裝箱的鵝隻移至目標鵝舍,中途不得隨意逗留。
4.5.5移動完成後填寫照護及實驗人員之紀錄(SOP表格編號 CHG-11)。
4.5.6工作人員進行鵝隻運輸作業前,換上乾淨的工作衣,以70%酒精進行局部消毒。
4.5.7依客戶需求,經行政流程通知鵝舍,依訂單裝箱供應合乎品質之胚胎蛋、種蛋及雛鵝、送出時亦同。
五、附錄
六、參考資料
一、目的:
制定健康鵝隻相關工作及實驗人員管理之規範,使人員管理標準化。
二、適用範圍:
2.1 鵝族群飼養管理之相關工作人員。
2.2 進行動物實驗之研究人員。
三、名詞解釋:
四、作業程序/規範:
4.1鵝隻採購及來源:
4.1.1動物依品種或來源或實驗準備適當的設備或區隔方式,予以有效的區隔。
4.1.2新進鵝隻時先隔離檢疫,檢疫通過後再移入飼養區。
4.1.3.保存新進鵝隻的資料,包括來源、接收日、品種、品系、性別、數量、出生日等。(SOP表格編號 CHG-03)。
4.2接收鵝隻
4.2.1接收之種鵝應置於隔離舍10 日,本場隔離舍與飼養區間距200公尺以上。隔離舍內含有照明保溫、供電系統、及消毒設備。
4.2.2鵝隻引進時該區設有管理人員及特約獸醫師各1名。備有專用工作手套和衣、帽及膠鞋、檢驗工具等。
4.3鵝隻照護
4.3.1每日由工作人員檢查鵝隻情形至少一次,並將進出紀錄與檢查結果填寫於紀錄表 (SOP表格編號 CHG-04、05)。
4.3.2鵝舍應有鵝隻紀錄的填寫,包括動物的品種、品系、性別、動物數目的增減及負責人或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
4.3.3每間鵝舍間都應有鵝隻的數量表以供鵝隻數目增減紀錄的填寫(SOP表格編號 CHG-06)。
4.3.4每日填寫隔離鵝隻健康檢查紀錄(SOP表格編號 CHG-07)。
4.3.5隔離鵝隻實施疫苗接種,並紀錄之(SOP表格編號 CHG-08)。
4.3.6鵝舍若有飼養動物,假日週末需安排工作或實驗人員前來照顧(若人力實在不許可,應於假日前做好準備工作,確保假日期間動物能有正常之所需。)。
4.3.7每日檢查飲水是否充足,並檢查有無骯髒、阻塞或漏水之情形;飲水若有不足或有骯髒、阻塞或漏水之情形時,予以添加或更換。
4.3.8每日檢查鵝隻都有足夠飼料。除非實驗之特殊之限制或實驗人員之指示,不足時予以添加至適當量。
4.3.9每日檢查鵝隻籠舍或墊料是否污髒,若是則須加以清理或更換。
4.3.10每日檢查地面是否乾淨,若有污穢物則須加以清理。
4.3.11每日檢查飼養鵝隻環境的溫度和溼度,是否在適宜範圍內。
4.3.12每日檢查照明燈具的光量強度是否在適宜範圍內,是否按照規定時間打開與關閉,以維持規律的明暗節奏;若使用定時器設定時間,須注意時間設定是否正常。
4.3.13鵝舍內溫度、相對溼度及光照設定,若發現異常則通知工程人員前來修正,並通知鵝舍負責人。
4.3.14每日檢查鵝舍內硬體設備,包括風扇、照明設備、飼槽、飲水設施、門等,並將檢查結果寫於鵝舍檢查紀錄表 (SOP表格編號 CHG-05),若發現異常則通知工程人員前來修正,並通知鵝舍負責人。
4.3.15每週以清潔劑或消毒劑,清理地面至少一次。
4.3.16保留清潔劑或消毒劑的資料以備查;鵝舍或隔離舍內外實施定期消毒與紀錄(SOP表格編號 CHG-09)。
4.3.17接收飼料時保存該飼料之資料 (批號、製造日期、保存期限等) 並依照製造商之指示儲存之(SOP表格編號 CHG-10)。
4.4使用鵝籠規格及飼養動物規範
4.4.1 0-2週齡鵝隻飼養於高床式育雛舍,鵝隻飼養密度為16隻/平方公尺(52隻/坪),最初3天之飲水均添加綜合維生素。
4.4.2試驗鵝隻於2週齡後移至高床之平飼鵝舍進行試驗,鵝隻飼養密度為1.1隻/平方公尺(3.6隻/坪)。每間平飼鵝欄內均設有2個飼槽及自動飲水槽,鵝舍每週清洗兩次,試驗期除了0-4週採24小時光照外,其餘時期皆採自然光照。
4.4.3種鵝飼養密度每坪3至4隻。公母配對比例建議為1公配4母;另公鵝性成熟較晚,需要進行陰莖檢查。
4.4.4選留到產蛋前4至6週的育成階段,以粗蛋白質12至14%、代謝能2,400至2,600 kcal/kg的飼糧餵飼,在產蛋前1個月提高粗蛋白質至15%,代謝能2,600至2,850 kcal/kg之飼糧,每日供應量約150~200g。
4.4.5在高效率之產蛋期4~6個月期間,均維持每日9小時之光照,隨後逐漸加光照至16或18小時二週,促其換羽進人休產期。
4.4.6鵝舍需管制進出,非工作或實驗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4.4.7進入鵝舍,人員須穿著隔離衣物,離開時將隔離衣物脫下。
4.4.8凡進入鵝舍的人員,應簽名於紀錄表,並登錄進出的時間。
4.4.9鵝舍中禁止進食、抽煙、飲水、使用化妝品。
4.4.10進入人員休息室時,人員應脫下手套、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具,清洗雙手後進入。
4.5動物運輸
4.5.1操作人員進行鵝隻運輸作業前,換上乾淨的工作衣,以70%酒精進行局部消毒。
4.5.2所有運輸途中所使用之器具、運輸箱等物品,皆須先行消毒處理。
4.5.3運輸鵝隻使用之運輸箱,應考量確保動物健康為前提,儘量減少使動物暴露於
外在環境中為原則,且運輸箱使用後需儘速進行消毒。
4.5.4迅速將裝箱的鵝隻移至目標鵝舍,中途不得隨意逗留。
4.5.5移動完成後填寫照護及實驗人員之紀錄(SOP表格編號 CHG-11)。
4.5.6工作人員進行鵝隻運輸作業前,換上乾淨的工作衣,以70%酒精進行局部消毒。
4.5.7依客戶需求,經行政流程通知鵝舍,依訂單裝箱供應合乎品質之胚胎蛋、種蛋及雛鵝、送出時亦同。
五、附錄
六、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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