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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材料供應篇
發文日:98/08/11

文/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張伸彰、賈玉祥、粘碧珠

一、目的:

制定鵝隻相關工作人員於資材供應作業流程與規範,以確保鵝隻飼養品質。

二、適用範圍:

2.1鵝隻飼養管理之相關工作人員。

2.2進行鵝隻實驗之研究人員。

三、名詞解釋:

四、作業程序/規範

4.1動物飼料

4.1.1鵝隻育雛期(0至4週齡)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20%(SOP表格編號:CHG-10)。

4.1.2鵝隻育成前期(5至17週齡)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15%(SOP表格編號:CHG-10)。

4.1.3鵝隻育成後期(17週齡-產蛋)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13%(SOP表格編號:CHG-10)。

4.1.4鵝隻產蛋期餵飼飼糧應含粗蛋白質18%(SOP表格編號:CHG-10)。

4.2鵝隻墊料

每日檢查動物舍或墊料是否污髒,需要時加以清理或更換。動物墊料(糞盤)更換頻率:每週至少2次(SOP表格編號:CHG-20)。

4.3鵝舍相關器材及耗材

4.3.1相關器材及耗材進入種鵝室前,均需進入清洗區進行清洗與消毒後方置入。

4.3.2每日檢查飼養動物的房間的溫度、溼度、光量強度等是否在適宜範圍內;是否按照規定時間打開與關閉,以維持規律的明暗節奏。

4.3.3鵝籠或台車等器具應保持在最佳狀態,不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則立即維修,保持機械及器具正常運作,同時也維護工作人員及鵝隻安全之設想。

4.3.4鵝籠應檢視有無變形或鋼線裸落情形,飲水線是否有阻塞或掉落,其他器具如有變質、破損及鋒利邊緣等現象,將立即淘汰、清洗及修理,每週定期一次以上。

五、參考資料

六、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