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母羊的飼養管理,必須緊密貼合其生長、懷孕及泌乳等不同階段的生理需求。過肥或過瘦的體況,都會直接影響母羊的正常繁殖性能。
一般常以「體況評分」(Body Condition Score, BCS)作為評估體型胖瘦的客觀標準。山羊的體況會隨年齡、繁殖週期及季節天氣等因素動態變化。BCS 採用 5 分制評估,1 分為極度消瘦,5 分則為過度肥胖。
山羊的脂肪主要沉積於背線(沿著脊椎骨)與髖骨四周;當過度肥胖時,胸部與下頸部也會有明顯的脂肪堆積。因此,評估時可透過觸診(觸摸)來判定:若能輕易摸到脊椎骨與肋骨,代表體況偏瘦;反之,若骨骼被肌肉與脂肪包覆而不易觸及,則代表體況良好或偏豐滿。
母羊配種時的肥瘦度將會影響排卵數、多產性(prolificacy)及繁殖效率,過瘦的母羊除了發情率、發情明顯度及雙胎率降低之外,也將影響分娩後的泌乳及回復發情;過肥的母羊,尤其是懷三胞胎的母羊,容易於懷孕末期罹患妊娠毒血症。一般經產母羊配種時的肥瘦度必須調整在2.5左右,女羊則須調整為3.0。肥瘦度低的母羊群,於配種季節之前6~8週,額外增加每日精料量或調高日糧中的熱能進行催情(flushing),能有效促進母羊發情及排卵數,達到提高雙胎率之目的。肥瘦度高低也影響母羊產後至恢復發情的間距,除了過瘦或多胞胎的泌乳母羊之外,在正常的營養狀況下,肉用母羊約在產後平均35天左右(14~67天)可以恢復發情。
種公羊在配種季節來臨之前,應調節肥瘦度在3.0~3.5,以避免在配種季節中,因持續配種而過於消瘦,但休閒季節之公羊,則應避免過肥,肥瘦度只須維持在2.5即可。

羊隻體態評估
(資料來源:https://www.angrin.tlri.gov.tw/goat/gfa87/gfa87p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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