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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第三次公告水稻香米新品種桃園3號之註冊商標「新香」非專屬授權使用案。
發文日:99/10/21
主旨:第三次公告水稻香米新品種桃園3號之註冊商標「新香」非專屬授權使用案。
依據: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審議委員會第41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場水稻新品種桃園3號之註冊商標「新香」業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發第31類及30類商標註
冊證(第01214713號及01217172號)。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辦理授權。
三、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轄區內參與香米新品種桃園3號產銷輔導之農會採無償授權,其他
業者之授權金為新台幣貳萬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壹仟元)後之金額為
新台幣貳萬壹仟元整。
四、授權期限:本商標第31類授權期限至101年6月15日,第30類授權期限至101年6月30日。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期起至 99年12月31日 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六、申請資格:領有糧商登記證(或糧商營業執照),且其經營糧食種類應列有稻米或米食
製品第項目之廠商或農民團體,皆可提出申請。
七、本公告包含廠商提出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乙份。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乙份。
(四)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乙份。
八、本案提出申請廠商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會」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商標授權。
九、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作物改良課簡禎佑助理研究員,電話:03-4768216分機251。
十、所需申請表格及資料請逕由本場網站( http://www.tydares.gov.tw)下載。
依據: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審議委員會第41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場水稻新品種桃園3號之註冊商標「新香」業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發第31類及30類商標註
冊證(第01214713號及01217172號)。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辦理授權。
三、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轄區內參與香米新品種桃園3號產銷輔導之農會採無償授權,其他
業者之授權金為新台幣貳萬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5%(新台幣壹仟元)後之金額為
新台幣貳萬壹仟元整。
四、授權期限:本商標第31類授權期限至101年6月15日,第30類授權期限至101年6月30日。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期起至 99年12月31日 止,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六、申請資格:領有糧商登記證(或糧商營業執照),且其經營糧食種類應列有稻米或米食
製品第項目之廠商或農民團體,皆可提出申請。
七、本公告包含廠商提出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乙份。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乙份。
(四)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乙份。
八、本案提出申請廠商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會」審議通過,雙方簽訂契約書後辦理商標授權。
九、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作物改良課簡禎佑助理研究員,電話:03-4768216分機251。
十、所需申請表格及資料請逕由本場網站( http://www.tydares.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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