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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97年10月9日公告薔蜜颱風造成屏東縣轄內蔬菜(毛豆)嚴重損害,同意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辦理專案補助
發文日:97/11/03
97年9月薔蜜颱風造成屏東縣轄內水稻、果樹、特用作物、蔬菜、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等項目嚴重損害,農委會同意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專案補助。補助額度以農委會97年6月11日農輔字第0970050584號令修正發布現金救助額度之二分之ㄧ,每公頃分別以稻米8,000元、果樹(香蕉、西瓜、香瓜、蓮霧)30,000元、蔬菜與特用作物(羅勒、咖啡)12,000元及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7,500元為標準,其申請專案補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前述額度標準予以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