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斑病
(Purple blotch)
病原菌:Alternaria
porri (Ellis) Cif.
(費雯綺、王喻其編。2007。植物保護手冊─蔬菜篇,第57頁。台中。229頁。)
發病生態:
病斑上產生許多病原菌的分生孢子,可經由空氣傳播,尤其在下雨期,孢子在罹病品種之組織上,經由氣孔或直接由表皮侵入,病徵出現於侵入後之1~4天,第5天即可產生分生孢子,若氣候適合則第二代分生孢子隨即形成。本病原菌可在種子內存活,亦可以菌絲和孢子在寄主殘餘物內存活。需有雨水或持續性露水期才能侵入植物組織和繁殖。生長溫度範圍極廣,介於8~34℃,但以25℃較適溫,90%為最適相對濕度。本病亦可危害大蒜及洋蔥等。
(柯勇。1995。台灣農家要覽農作篇(三),第166頁。葉瑩編。)
病徵:
本病原菌可危害蔥之葉片,被害葉初呈淡褐色小型病斑,建擴大成紡錘狀,稍後凹陷為暗紫色紡錘型病斑,邊緣為淡紅色~淡紫色,上下兩邊稍黃化。在病斑上產生黑色黴狀物之同心輪。病斑部位常因呈帶狀乾枯,易由此部位折斷。
(柯勇。1995。台灣農家要覽農作篇(三),第166頁。葉瑩編。)
防治方法:
藥劑名稱 |
每公頃
使用量 |
稀釋倍數(倍) |
施藥方法 |
注意事項 |
23%亞托敏水懸劑
(Azoxystrobin) |
0.4-0.5公升 |
3,000 |
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 |
1.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Agral
90) 1,500倍。
2.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3.具輕微眼刺激性,對水生物具毒性,勿使用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 |
44.2%克收欣水懸劑
(Kresoxim-methyl) |
0.4-0.5公升 |
2,500 |
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 |
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
45%甲鋅保粒素可濕性粉劑
(Propineb+
Polyoxin) |
2公斤 |
500 |
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7天施藥一次,連續三次。 |
採收前10天停止施藥。 |
23.7%依普同水懸劑
(Iprodione) |
1公斤 |
1,000 |
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四次。 |
採收前15天停止施藥。 |
50%依普同水懸劑
(Iprodione) |
0.8-1.0公斤 |
1,000 |
發病初期開始施藥一次,以後每隔10天施藥一次,連續四至五次。 |
1.本藥劑試驗時加展著劑「組展」5,000倍。
2.採收前6天停止施藥。 |
(費雯綺、王喻其編。2007。植物保護手冊─蔬菜篇,第57-58頁。台中。2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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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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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斑病之同心輪紋 |
(柯勇、蔡勇勝,1997,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專輯葉1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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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勇、蔡勇勝,1997,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專輯葉1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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