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鹿茸產量
鹿茸產量之最終指標為重量。直接影響鹿茸(角)重量之因素,顯然包括:主支長度、主支直徑或周長、與角叉數。已知在白尾鹿中,此三項性狀彼此間,均呈正相關。此外,鹿角展開之最大寬度、睪丸重量、體重,與上述三項之間,皆呈正相關。梅花鹿鹿茸重量之遺傳變異率為0.35,故本性狀似可採取個體選拔。然而,牝鹿並無此一性狀,故宜以家族或後裔檢定進行選拔,或以其他具有相關性狀進行間接選拔。在考慮採取間接選拔時,體重似乎為一容易獲得之良好性狀,因體重與鹿角和鹿茸重量間,具有正相關;惜遺傳相關系數迄今未明。然而對1.5隨白尾鹿之角叉數作選拔時,亦同時獲得增加體重之效果。
(二)體重
若養鹿事業係以生產鹿肉為主,則以選擇鹿之體形大者飼養較為有利。但若以生產鹿茸為主要目的,則最理想之組合為鹿茸產量多而體型小,但此種組合可能不易達成,因兩者兼具有體表型之正相關,理應具有遺傳正相關之可能性。就鹿茸生產為主要目的之產業而言,體重不宜被過分重視。
就生產鹿肉為主之產業而言,宜往體型大之方向選拔。因為各年齡紅鹿之體重之遺傳變異率,大多在中等以上,故適合於採用個體選拔。由於各年齡之間具有顯著之體表型相關與遺傳型相關,故選拔某一年齡中之較重者,其他年齡之體重亦可獲得改進。如表1所示,紅鹿各年齡體重之體表型相關與遺傳相關。其中值得注意者,為仔鹿出生重太重,則較易致母鹿於分娩時發生難產,故不宜過度選拔出生重大者。
表 1 紅鹿各年齡體重間之體表型相關(斜線以上)與遺傳相關(斜線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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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離乳 |
仲冬 |
放牧 |
15月齡 |
出生 |
|
0.35 |
|
|
|
離乳 |
0.52 |
|
0.59-0.88 |
0.32-0.68 |
0.33-0.48 |
仲冬 |
|
0.41-1.00 |
|
0.78-0.88 |
0.71 |
放牧 |
|
0.29-1.00 |
0.74-1.00 |
|
0.73-0.88 |
15月齡 |
|
-0.14-1.00 |
0.7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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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Manus and Hamilton, 1991; McManus, 1993) |
(三)生長速率
各階段之生長速率,其遺傳變異率皆屬低等,故以個體選拔,效果不彰,宜採用後裔檢定作為選拔之依據。因放牧時(約10月齡)體重,與離乳至放牧或放牧至15月齡間之生長速率,具有甚高之遺傳正相關(分別為0.80與0.98),故亦可藉此年齡時之體重選拔,而間接改進此二階段之生長速率。
(四)屠體品質
屠體品質之遺傳變異率雖高,但因需屠宰後始能評估,故不能採用個體選拔,而僅能應用同胞或後裔檢定作為選拔之依據。各項屠宰性狀間之體表型相關與遺傳相關,亦大多甚高(表2)
表 2 各項屠宰性狀間之體表型相關(斜線以上)與遺傳相關(斜線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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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體重 |
屠體重 |
屠宰率 |
屠宰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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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 |
0.03 |
屠體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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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
屠宰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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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Manus, 1993) |
(五)生殖性能與母性
此類性狀之遺傳變異率皆甚低,因此舉行個體選拔,無效果可言。
(六)性情或脾氣
就管理之方便而言,鹿隻應選拔性情較溫馴者。然而十分不幸者,因牡鹿之攻擊性與鹿茸大小成正相關;易言之教溫馴之牡鹿,其鹿茸產量通常較少;反之則較多。因此,鹿茸產量之選拔,與溫馴性情之選拔,兩者矛盾;但有紅鹿之溫馴者,生長較快,且溫馴度之遺傳變異率高。性情可能對其他性狀產生間接影響,而影響之程度,亦可能受管理措施之影響。因此在有關鹿隻性情之遺傳資料未甚了解以前,宜先對所之較多之其他性狀,舉行選拔。
(七)飼料利用效率
本性狀在鹿肉生產事業中十分重要。但迄今為止,本性狀之遺傳學資料能甚缺乏。在其他家畜中,此性狀之遺傳變異率,皆屬中等至高等者。在鹿隻中,似可援用在家畜之例,直接做個體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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