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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肉加工製品保存形式及保存期限
發文日:99/12/24
畜試所加工組 吳祥雲 研究員兼組長 回答:
肉加工製品保存形式及保存期限
肉品名稱 |
冷藏(2~4℃) (無真空包裝時) |
冷凍(-18℃以下) |
生鮮豬排、豬肉 |
3~5天 |
4~6個月 |
生鮮牛排、牛肉 |
3~5天 |
6~12個月 |
生鮮羊排、羊肉 |
3~5天 |
6~9個月 |
生鮮小牛肉 |
3~4天 |
4~6個月 |
漢堡肉、絞肉 |
1~2天 |
3~4個月 |
碎牛肉、羊肉 |
3~5天 |
4~6個月 |
生鮮豬肉香腸 |
1~2天 |
1~2個月 |
乾式豬肉香腸 |
2~3星期 |
1~2個月 |
燻火腿 |
1星期 |
1~2個月 |
火腿片 |
3~4天 |
1~2個月 |
培根 |
1星期 |
1個月 |
熱狗(未開封) |
2星期 |
1~2個月 |
(開封) |
1星期 |
1~2個月 |
肉汁和肉湯 |
1~2天 |
2~3個月 |
店肉調理便利餐盒 |
1~2天 |
不宜冷凍 |
吃剩的熟肉 |
3~4天 |
2~3個月 |
罐裝火腿 (須有冷藏標示) |
6~9月 |
請勿冷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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