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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防止沖蝕保護土壤
發文日:103/11/04

五、	防止沖蝕保護土壤

在正常的情況下,一部分的降雨量為地被植物截留篜發,另一部分為土壤吸收,有多餘的水量才產生地表逕流。逕流在地表流動時,形成作用剪力,使土壤顆粒產生分離、運移、堆積,發生土壤沖蝕。若土壤的凝聚力大於地表逕流的作用剪力,此時不會發生土壤沖蝕。若土壤的凝聚力小於地表逕流的作用剪力時,則會發生土壤沖蝕。這些狀況,都是在自然環境中經常出現的正常現象。世界各地都一直重複發生這種自然沖蝕過程,臺灣本島也不例外。土壤沖蝕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隨著外力作用的大小不同,其侵蝕速率與水土流失量也會有不同;根據相關的研究,世界上多數農地土壤沖蝕速率為每年每公頃1~3.0769 mm (13~40噸),而熱帶坡地農田,其土壤沖蝕速率為每年每公頃30.769 mm(400噸) (Pimentel and Kounang, 1998);在無人為活動干擾的情形下,全球的平均土壤侵蝕速率並不高,在平坦且有良好植被覆蓋的地形面上,其速率為每年每公頃0.0001~0.1538 mm(約0.001-2噸),而在山地有完整植被者則為每年每公頃0.0769 ~0.3846 mm (約1-5噸)(Pimentel and Kounang,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