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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產期調節技術
發文日:109/10/23
露天蘆筍栽培產期集中於春季,約佔整年70%以上,夏、秋二季約30%,冬季為休閒期無生產蘆筍。為維持設施栽培蘆筍利用率,將原來設施春、夏、秋三季生產, 調整改變為春、夏、冬三季生產,則有助於延長採收供應期。由於改變採收時期於較低溫之冬季,嫩莖產量預估較慣行栽培生產量約減少5至10%,惟冬季蘆筍嫩莖售價較慣行栽培生產期為高,具提升產值及收益,使蘆筍周年生產供應消費市場,設施蘆筍進行冬季產期生產方式如下。
(一)植株條件
基於1~2年生蘆筍株齡芽盤小尚無法達成經濟生產,故需選擇簡易型溫室栽培蘆筍園,其株齡達3年生芽盤拓展完全始可進行冬季不留母莖生產。
(二)操作方式
操作方式為提早於秋季進入休閒期培育芽盤,約3個月至3個半月,利用秋季貯存在貯藏根內碳水化合物,於冬季12月至2月間割除全部母莖,開始灌溉後約1週後嫩莖長出時即可採收,設施冬季不留母莖生產產期約30天左右。
(三)後續管理
蘆筍設施栽培進行冬季以不留母莖採收後,可於春季以留母莖栽培方式繼續生產,不留母莖採收停止後,放任嫩莖生長成母莖,再選留適當直徑大小及數量之母莖,其餘母莖再予以割除,後進行母莖培育,待母莖培育養成即可進行春季嫩莖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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