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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育花園的可及性
發文日:111/09/07

療育花園的可及性是指該空間是否可以真正的被需求者所使用,這是空間設計上的一個基本前提。例如地面溼滑或輪椅不易移動的鋪面,會將許多使用者排除在外。可及性這一概念,與公共建築設計時強調的無障礙空間有關。如果花園存在許多高低落差,除了會增加跌倒風險外,階梯的存在會阻礙輪椅使用者接近花園的可能性。所以療育花園除了應減少高低落差外,少數的高低落差應該設計成平緩的坡道,以免影響可及性。

 

平穩防滑的坡道,有助於年長者與輪椅使用者行動。坡道的邊緣宜增設扶手,提供老年人或行動不便者使用。依據內政部規定,建築無障礙規範中無障礙坡道之坡度,高度與長度比不得大於1:12;高低差小於20公分者,高度與長度比不得大於1:10;高低差小於5公分者,不得大於1:5,高低差3公分以下者,不得大於1:2。

 

許多庭園的植栽區劃設於地面上,種植時必須彎腰或蹲下,對於年者者或輪椅使用者而言,若無法做出這樣的姿勢或維持這樣的姿勢過於辛苦,則造成這些對象被排除在園藝活動之外,這樣的設計不具可及性。常見的做法是抬高式植栽床,對需要坐著種植的人而言,植栽床合適的高度為45至76公分之間。兩座植栽床之間最好留有1.5公尺的寬度,以便輪椅轉彎。

 

在醫院或療養安置機構中,設置綠色空間,可以有助於住民療養休憩。若是修氣類型的綠色景觀空間,可以設置座椅,但要設置在能夠遮蔭的位置,或者在樹蔭下,以免造成曬傷,或因日曬過烈而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