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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風《星星都已經到齊了》:關於玫瑰
發文日:111/09/07

張曉風《星星都已經到齊了》:關於玫瑰

文:張曉風

       曾經,在六百多年前,約當我們的元朝,英國有一場奇怪的戰爭,戰爭本不奇怪,無非奪權奪利(偶爾也奪美人),這場戰爭奇怪的地方在於軍旗。甲方的大旗上畫的是玫瑰,乙方的大旗上畫的也是玫瑰。甲方是約克家族,畫的是白玫瑰,乙方是蘭加斯德家,畫的是紅玫瑰(嗯,我想當年選兵的最重要條件應該便是「必須不可是色盲」),這場戰爭前後打了三十一年,後來紅玫瑰這一邊的出了個外孫,名叫亨利都鐸,他坐上王位,娶了白玫瑰那邊的女兒為后(不知算不算「聯合政府」),天下於是太平,建立了五世其昌的都鐸王朝,其中包括伊莉莎白一世的文武鼎盛時代。

       啊!關於玫瑰,你有什麼話說呢?白玫瑰跟紅玫瑰開打,注定要產生一種粉紅色玫瑰。

       關於玫瑰的說詞,我想再也沒人比十三歲的少女茱麗葉講得更動人的了(當然你也可以說它是莎士比亞講的),她認為玫瑰就是玫瑰,不管叫什麼名字,都一樣香甜。千載之下,我們並不記得「卡帕萊特」家,也不記得「蒙特鳩」家,更不記得他們之間的世仇。我們記得的是花前月下的那對小情人,記得他們自己的名字:茱麗葉與羅密歐。

       我所親愛的玫瑰將來會叫什麼名字?我所深愛的這個國家將來會叫什麼名字?我其實毫無把握——但無論它被人叫成什麼名字,此時此刻我都要努力維護它實質上的香甜馥郁。

〈關於玫瑰〉

1.「我愛你!」

       「我愛你!」

       咦?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如果容許我以「後知者」的身份(這身份當然比不上先知,不過,也不錯——跟「不知」相較)來回顧二十世紀所曾犯下的十大罪惡,其中有一項必然是:

       「隨隨便便的說『愛』,最後,把『愛』弄成了個髒字眼。」因此,在二十世紀的末尾,如果你在電腦上收到「我愛你」三個字,那就意味著,你中毒了,你死了。

       我認識一位朋友,打算辦一份叫《真愛家庭》的雜誌,我心裡立刻惴惴不安,老天,那不是分明告訴大家,另外還有一個東西叫「假愛」?

       「我愛你!」

       如果你有一雙順風耳,那麼,在夏夜的南風裡,你可以聽到百萬聲這樣的誓約。然而,幾人真心,幾人假意,幾人根本沒搞清楚自己在說什麼!

       這其中包括的還不止是信口開河的男男女女,有一大掛是政界人士,他們把那個字褻瀆了又褻瀆,他們說:

       「愛台灣。」

       這樣一句話,已經變成唸咒,咒語能靈多久?誰知道。

       像一則愛情故事裡,那慧黠的女子在面對心虛的男主角一再重複保證的咒語時所說的:

       「問題就出在這裡——你說太多次了!」

       真正的情人是不會反覆叨念這樣一句話的。

       有多少女人有過這樣的經驗,最後害她有椎心之痛的人,就是那個一再說著「我愛你」的男子。

       所謂的「愛台灣」,愛的恐怕是「台灣所能給我帶來的大財富和大榮耀」吧!

       對我而言,一個人不愛自己雙腳所踏之地的事是荒唐而不可思議的!此事根本天經地義,如果反覆去叫嚷卻反見幾分邪氣。我從來沒有吼過一聲:「我愛空氣!」我也沒有聽別人唸過。然而,我深信所有的人都愛空氣,沒有一秒鐘不愛。這種理所當然的事,實在沒什麼可誇可叫的。

2給人家愛來愛去才愛慘了的

       然而,什麼是愛呢?

       哇!這個答案可複雜了,我一時說不上來。但,有一件事我是知道的,台灣就是給人家「愛來愛去」才愛慘了的。

3「你這裡怎麼這麼熱?」

       學期要結束了,學生到我的研究室裡來交報告,有個學生口快,大叫了一聲:

       「老師,你這裡怎麼這麼熱呀!」

       我有點侷促不安,深怕他誤會學校欺負我,便連忙解釋道:

       「本來是有冷氣的,你看,百葉窗上不還留一個洞嗎?是我自己不要的,我叫他們搬走的!我不想做耗電的事。」

       這事聽來有點迂,然而,愛台灣,就不妨為台灣受點熱、為台灣節一點電。並且用年輕的、或已不再年輕的血肉之軀去感受長夏的蒸濕鬱苦。唉!不吃苦的愛算什麼愛呢?

4「對,這就是我要過的日子!」

       有人為殷允芃籌劃了一個生日驚奇宴,在徐州路市長官邸。宴會在子夜結束,我走到門口,走向一棵樟樹,牽我的舊腳踏車。

       「哇!張老師你騎車呀,好酷喔!」

       說話的好像是殷的學生,二十年前的老學生。他們從汽車車窗裡面向我歡呼。晚風裡,我踩著車子慢慢走遠,車子舊了,但切過空氣,仍然俐落如一把光亮的銀柄裁紙刀。自從十四歲學會騎腳踏車以來,騎車常給我極大的喜悅,我一面騎,一面輕聲對自己說:

       「對,這就是我要過的日子,簡單、素樸,貧窮——不是真的窮,而是自己甘願選擇的一種貧窮。」

       當然,我可以宣告,這也是愛台灣的一種方式,然而,有些話是不該說的,一說就俗了。

5「幹嘛這麼欠?」

       家裡有個一周來兩次的打掃工人,我請她把信箱裡的廣告紙整一整,如果兩面都有字的,就丟在廢紙箱裡,如果有一面空白,就留下來放在抽屜中,以待寫稿。

       「幹嘛這麼欠(即『省』的意思),紙也不貴。」

       「何止不貴,根本是不要錢。我們做老師的,想貪污是沒得貪的,去辦公室紙櫃裡拿些紙來用,誰也不會說話的,可是我不要,我就是要用廢紙!我就是要省下紙來!」

       「哎喲!要是人人像你這麼想,就好了!」

       她是一個不識字的清潔婦,但她的讚美,對我而言,如天音。用紙,和文明有關,本是高尚的事,但畢竟也是一種「業」(孽),一種對森林的耗損!人間能惜福就惜福吧,我在使用一張舊A四紙的反面的時候,覺得一種喜悅,一種物盡其用的喜悅。一種知福惜福的喜悅。

6撿來的風景

       有人丟了一張木頭搖椅,原因大概是因為它舊了,而且油漆剝落了。我便把它撿回來——原因相同,也是因為它古老陳舊了,而和油漆分離以後的木頭竟是那樣素淨好看。

       對,我忍不住撿東西,那裡面有一種俠義心腸。好好一張椅子,曾經多年承載主人的身軀,如今卻遭人遺棄。我不收容它,它就是垃圾,我收容它,它就是骨董。人和物之間難道是一朝春盡,就恩斷義絕的嗎?

       有人扔了一張複製畫,我把它撿回來,查查資料,原來是法國畫家COROT的。雖是複製品,但湖上煙波含翠,湖畔老樹蔭清,其間又有年輕的女子和稚齡的小孩。我去裱畫店將它框了,掛在畫廊。這畫和另一幅字遙遙相對,那幅字是「揀來齋」,書者是楚戈。我不知是他無意寫錯還是有意寫錯,一般而言,這字都寫作「撿」,揀字也算可通用,但揀字畢竟常指「挑挑揀揀」,「撿」字才指撿「拾」。但既然「撿」來了,也就是心愛的了,也算「挑揀」了吧!

7救活了十二條命

       有一個春天的黃昏,我跟丈夫說要帶他「去一個地方看一個東西」。他跟我到了目的地,我便問他:

       「喂,這裡是什麼地方,你說。」

       他傻愣愣的看著我(此人官拜院長,當然不是行政院啦,是個大學裡的小小學院。但就我而言,他反正是個愣小子)說:「這裡?我不知道,我沒來過,我怎麼知道?」

       「好,我來告訴你,這裡是我從前新婚的時候,住過三年的地方。」

       「什麼?我們住過這裡?我怎麼都不認得了?」

       「不過翻成四層樓就是了,你看,門牌還是一樣的。」

       「這是人家的家,你來幹什麼?」

       「你看,」我說:「這樓下本來開著間公司,招牌還沒拆。剛開的時候,大概親朋好友送了些發財樹,可是這家公司後來就關門了,關了大概有四個月了。關門以後他們就把發財樹拔了,擲在旁邊的防火巷裡,我起先還期望他們有一天會收回去重種。但是一天天過去,我才明白,原來開張時當吉祥物來看的發財樹,到關門的時候就是垃圾。我每過一個禮拜就來探看一下它們的現況。這些樹躺在這裡四個月了,我想我非把它載回去試栽看看不可,再不救是絕對活不成了!」

       「我看希望不大,好可惜。」

       「試試吧!」

       於是我們把它用腳踏車拖回來,大大小小,總共二十五棵,種下去以後,活了十二棵,我的喜悅和救火員一樣難於描述。種樹的工作因為雇請了園丁,倒也花了一些錢,而發財樹其實很便宜,去花市買新樹不見得更貴。但我要救的是「命」,不是經濟價值。園丁是個老兵,我後來因而跟他成為很知心的朋友。這,又是另一番後話了。

       樹也許有知,我於是跟它說話,反正它如果聽不懂也不會有什麼負面作用。

       「唉,你知道嗎?有人想靠你發財,有人會把你遺棄,但請相信,人類並不都如此邪惡,台灣的人並不都如此邪惡。仍然有人願意肯定你作為一棵樹的尊嚴,仍然有人肯幫助你在這片土壤裡扎根!而且,請注意,不管有多少人叫你發財樹,你自己要記得自己的本名,你叫馬拉巴栗!『發財』並不是你的生存意義,你活著只是因為生命本身的無限美好。」

       樹好像聽懂了,接下來的兩個禮拜,它報我以許多小小的新芽,我於是跟它打趣說:

       「啊!你在芽芽學語呢!」

8光鮮耀眼的爛貨

       每個說「愛台灣」的政客,最好先「愛自己」。而我所謂的「愛自己」指的是「潔身自愛」。如果不把自己先治成一個「優美的人」,如果不能完成高尚的「人格美學」,如果不能成為高潔芬芳的君子,如果你巧取豪奪,唯利是圖,那麼,你只是個「爛貨」(也或者是「光鮮耀眼的爛貨」),「爛貨之愛」,我想不要也罷!

9憂國?該憂!憂民?那倒不必

       我有些朋友,是好人(嗯,這樣說,好像我有些朋友是壞人似的,其實也不是那個意思啦!),他們憂國憂民,我說:憂國?該憂!憂民,那倒不必!我們的民其實是好民。至少,其中大部分是好民,周朝可以亂,亂成春秋戰國,但孔子、孟子、莊子、老子,人家不是也完成了他們的千秋大業嗎?漢朝可以亂,亂成三國,但曹氏父子還是壘積了建安文學的高度,諸葛亮也還是樹立了他自己的典型懿範(對人類而言,建樹一種風範比發明塑膠是有意義多了)。

順便掉個書袋。「憂國」一詞,出於《左傳》,但《左傳》上說的是「憂國恤民」。《戰國策》上也有此詞,用的也是「憂國愛民」。是的,二千萬人該受到體恤和安慰,該受到關愛鼓舞和教導,但不要為我們憂,我們還在撐!至少,至少,今天先不要為我流淚!如果真熬不過去,明天你再流淚不遲!

10關於玫瑰

       曾經,在六百多年前,約當我們的元朝,英國有一場奇怪的戰爭,戰爭本不奇怪,無非奪權奪利(偶爾也奪美人),這場戰爭奇怪的地方在於軍旗。甲方的大旗上畫的是玫瑰,乙方的大旗上畫的也是玫瑰。甲方是約克家族,畫的是白玫瑰,乙方是蘭加斯德家,畫的是紅玫瑰(嗯,我想當年選兵的最重要條件應該便是「必須不可是色盲」),這場戰爭前後打了三十一年,後來紅玫瑰這一邊的出了個外孫,名叫亨利都鐸,他坐上王位,娶了白玫瑰那邊的女兒為后(不知算不算「聯合政府」),天下於是太平,建立了五世其昌的都鐸王朝,其中包括伊莉莎白一世的文武鼎盛時代。

啊!關於玫瑰,你有什麼話說呢?白玫瑰跟紅玫瑰開打,注定要產生一種粉紅色玫瑰。

關於玫瑰的說詞,我想再也沒人比十三歲的少女茱麗葉講得更動人的了(當然你也可以說它是莎士比亞講的),她認為玫瑰就是玫瑰,不管叫什麼名字,都一樣香甜。千載之下,我們並不記得「卡帕萊特」家,也不記得「蒙特鳩」家,更不記得他們之間的世仇。我們記得的是花前月下的那對小情人,記得他們自己的名字:茱麗葉與羅密歐。

我所親愛的玫瑰將來會叫什麼名字?我所深愛的這個國家將來會叫什麼名字?我其實毫無把握——但無論它被人叫成什麼名字,此時此刻我都要努力維護它實質上的香甜馥郁。

「正名」不是不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實」。我們必須「徹頭徹尾」是一株玫瑰,立足土壤,紅烈艷絕,主幹粗壯,花心無蟲,而且,郁郁馥馥,卓然天地之間。

(原載九十年八月一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