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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餘甘子
發文日:112/06/30
植物材料能否作為食品原料使用,食用的部位及食用方式是有否所限制,主要依循我國衛生福利部公告規範。
依最近的查詢,餘甘子改列於「草、木本植物類(2)可供直接食用」,食用部位為果實,不再限定於茶包或萃取食用。
葉片及嫩梢枝條則未列入食品可用原料,進行產品開發及銷售仍須留意。
如要查詢最新的公告規範,請上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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