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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鈴薯-播種原則
發文日:113/10/23
1.栽培前選用品種一致、薯塊大小適中、休眠結束且經浴芽、無病之健康種薯,進行種植。
2.栽培田區完成施作基肥與翻耕作畦後,切成每塊約15公克,至少含1個芽或芽眼以上之小塊莖,準備做為田間種植用之薯塊。
3.馬鈴薯切塊後經1~2天風乾癒合切面傷口後,再種植於田間,種植於深度約5-10公分深,並適度覆土,種植深度不可過深或過淺,過深則造成出土不易,過淺則易因於噴灑除草劑時,接觸到除草劑,造成芽體死亡。種植後2-3天方進行畦溝灌溉,淹水灌溉高度以不高於種薯種植位置為原則,灌水後隔1~2天施用萌前及接觸性除草劑混合液,以抑制雜草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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