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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蝴蝶蘭出口檢疫規定-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
發文日:95/06/26

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

中文名

蝴蝶蘭

英名/學名

moth orchid / Phalaenopsis spp.

進/出口

出口

中文別名

蝶蘭

產品

種苗 / seedling

資料來源

條列編譯 

檢疫條件

1. 檢附我國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並加註:
(1)該批蘭苗經檢疫未染Thrips palmi、Maconellicoccus hirsutus、Orgyia postica、Achatina fulica、Slugs及Snails,且不含土壤及沙。
(2)該批蘭苗經Prochlorate Manganese 、Tetracycline及Methomyl等長效性殺蟲劑處理。
2. 瀕危品種請向國貿局申請CITES輸出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