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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施用技術】農藥的劑量是依照作物需求而去設定?還是依照整體環境去設定?
發文日:104/10/23
Q:
【農藥施用技術】農藥的劑量是依照作物需求而去設定?還是依照整體環境去設定?
A:
藥劑登記於防治植物病、蟲、草害時,須經過藥效、藥害、殘留量試驗,確認其有效性與安全性後,尚須考量該藥劑對動物毒理、環境影響、非標的生物的影響。經整體評估後,除對前述害物防除有效外,尚須對作物本身、藥劑使用者、製造者、環境生態等安全性無虞,才會通過登記而准予使用。
因此,一個藥劑登記不僅是依照作物需求,也會考量到整體環境的影響。至於環境累積問題,在藥劑登記時,該藥劑需在環境中,對於土壤、光照、水中魚類與水蚤類、蚯蚓、鳥類、蜜蜂等環境中之降解與命運進行評估,若有毒性累積風險時,會限制登記使用範圍,因此可以從農藥使用範圍中,注意到一些必要的警語,例如「對水生物具中等毒性,在水域限制使用。」即不得於水域附近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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