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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草防治方法(人力、機械及物理性防治)2-2
發文日:105/09/30

雜草防治方法(人力、機械及物理性防治)2-2

整地中耕

  以畜力或機械動力帶動之各式犁具(單背犁、圓盤犁、迴轉犁、齒耙),將田面雜草翻埋入土或鬆動,可達到除草之目的。播種前整地可將田面雜草埋入土中,使萌芽之作物免受較大雜草之競爭,同時整地耕犁後,田面平整有助於萌前除草劑施用及藥效發揮。整地使用之犁具種類會造成雜草發生之差異;翻埋型犁具可將多年生草之地面走莖深埋土中,減少其發生。碎土型犁具則將走莖打斷,導致更多雜草發生。

  中耕可鬆動表土將草根切斷,使幼小雜草枯死。田間預留足夠之行株距提供中耕機之操作,為此作業之先決條件。由於會傷及作物,在作物植株附近之雜草,仍有賴其他方法來防除。在雨季或土壤過濕狀況下,不適中耕作業且除草效果不理想。


一、水管理

  植物對水份逆境(過多或不足)忍受程度之差異,可利用來防治特定對象之雜草。低窪地可由改善排水,降低水生雜草密度。間歇式排水或斷水,可使溝渠中不耐乾旱之水生雜草枯死,也利於人力、機械、化學防治方法之實施。多年生草之營養繁殖體多不耐乾燥;休耕期之翻土鬆土,可使營養體脫水而死,降低後作田區中多年生草之密度。

  深水灌溉可抑制多數一年生雜草之發生,如美國加州之水稻栽培,曾普遍採用10 公分以上之淹水,主要目的即為防治田中之稗草。在台灣很多漏水及輪作水田,芒稷(紅腳稗)及一些偏旱生型之雜草相當嚴重,這類雜草均不耐淹水;如能在移植後數周內,保持田區內連續淹水,則可免除或減少其危害。

 

 

文章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