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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草防除方法
發文日:108/09/09

台灣高溫多濕的氣候特性,易滋生雜草,雜草種類繁多。一般慣行農法常使用除草劑防除雜草,長時期施用同類型除草劑,容易造成對藥劑敏感的雜草被殺死,而具抗性的雜草成為主要族群的優勢植物,因此破壞了作物園區生態系的多樣性,形成雜草種類變遷問題,同時土壤中累積的殘留藥劑,以及藥劑對當季作物或後期作物的藥害問題,亦不容乎視。

雜草管理的工作必須具備雜草的生長習性與特徵的相關知識,配合預防性、物理性、生物性防除及栽培系統的綜合管理方式,才能有助於防除的執行效果。以下分別介紹雜草管理的方法。

(一)、預防性防治

1.檢疫防疫法:

一般而言,雜草種子傳播至各地的主要途徑為混雜在作物種子中,隨著作物種子散佈至全球各地,臺灣進口農產品的種子中,常夾帶許多產地的雜草種子,經由子代的適應與馴化,臺灣各地已佔廣大的族群,實不容輕忽。因此雜草種子的入侵與散佈,在雜草防治上佔相當重要的地位。預防性的雜草管理工作,主要在於防止雜草傳播至他處,通常所用的方法有三種,包括雜草衛生法(Weed sanitation)、法規法及種子繁殖制度(seed certification system)等。

2.清潔法:

選用健康及無雜草的作物種子、無雜草的肥料、栽培介質及灌溉水,盡量避免雜草種子進入栽種田區,農機具使用後需清洗乾淨,避免夾帶雜草的走莖及塊莖等繁殖器官進入田區。

(二)、物理性防治法

1.人工除草:

使用鋤頭、鎌刀等工具鏟除雜草,通常用於庭園、小面積的場合。鏟除1及2年生雜草的地上部位,須在雜草開花結籽前實施,可以達到完全清除的目的,可是對深入土層的多年生雜草,生長於土表下的營養器官,效果則不顯著,必須連續多次,才能消耗其儲存的養分,且拔草前最好能先行灌水,使土壤鬆軟,比較容易連根拔除較為省力。

2.機械除草:

在較專業化的園區,使用背負式割草機割草已相當普遍。較大型的乘坐式割草機,因價格高、維護不易且操作受地形的限制。割草高度約3-5公分。由於可使地面保持雜草的覆蓋,且不破壞草類的根系,以水土保育觀點而言,割草是果園最適宜的雜草防治方法。但割草所能達到的有效除草期間最短,尤其在高溫潮溼季節,常在2-3週後即需再次割草,才能將雜草高度維持在20公分以下。對人力不足或經營利潤較低的作物,很難完全依靠此種方法除草。

3.中耕除草:

耕犁是一種實用而有效的田間除草方法,耕犁的主要功能在於清除田間雜草,利用農機具翻動表土,將草根切斷或將雜草埋入土中,同時可鬆軟土壤表層以利植物根系發育。中耕除草常於作物生育初期針對雜草幼苗進行耕除,淺層耕犁也會將原先埋於土中的雜草種子露於表土,當土壤濕度及溫度適宜時,雜草即開始萌芽,若再經二次耕犁,就可將此雜草幼苗有效防除。雖然耕犁常用於一般旱作田除草,另需避免對作物根部造成傷害而感染真菌性病害。當雜草過於旺盛高大時,農機具較難以操作,以及在含石礫過多、園面崎嶇不平、表土潮溼積水的狀況下,耕犁除草也較難實施。深耕可有效翻埋枯枝與雜草種子於深層土壤中,再配合乾燥及曝曬,也可大幅減少雜草萌芽數量。

4.淹水:

淹水前能配合翻耕土壤,浸水期以3週以上為宜,不讓草長高過水面,可殺死多種旱地1年生或多年生雜草,但對於休眠期較長的雜草種子或塊莖效果不佳。

5.覆蓋:

主要使雜草無法獲得生長所須的光線,達成抑制雜草的效果,或是在畦面上覆蓋一層塑膠薄膜,當太陽照射時,造成地溫上升,薄膜內剛萌芽的雜草幼苗,較不耐高溫,生理機能失調而死亡。另需檢查敷蓋物是否與畦面有切實的密合。蔬菜田常利用稻殼、稻桿及暗色或銀色塑膠布敷蓋於畦面。果樹樹冠下方亦可利用修剪的作物殘枝及樹葉覆蓋,降低雜草萌芽機會。

(三)、化學防治法

除草劑在農田施用之效果,主要與藥劑對不同種類植物作用之選擇性有關;選擇性會受到植物對藥劑的吸收、傳導、代謝機制的差異,及藥劑在環境中之殘留期長短,而有不同程度的變化。如何在藥劑、作物及環境三者間做適當的調配,為發揮除草劑最大效益及降低藥害發生之關鍵。

1.選擇性藥劑與非選擇性藥劑

大多數除草劑均具有選擇性,對目標區植物產生不同程度之影響,故可利用於作物田中防治雜草。但是藥劑對不同作物之安全性有相當大之差別,適用於某種作物之除草劑,對另外一種作物不一定安全。非選擇性藥劑,在正常用量下可對目標區內植物(作物及雜草)造成類似程度之傷害,適用於休閒農地、道路、溝邊、荒地,也常見用於果園、棚袈及木本植物下方低矮雜草之防治。作物之莖葉不得與非選擇性藥劑之藥液接觸,否則會造成傷害。在草本作物田施用時,必須使用蓋罩或定向噴施,以保護作物。

2.接觸型與系統型除草劑

接觸型除草劑對植物之傷害,侷限於藥液接觸到之部份。藥液須要噴到莖葉各部位及芽體,才能殺死雜草;適於一年生草本雜草之防治。對多年生草,僅能殺死其地上部份。系統型除草劑可經導管及篩管,輸送至藥劑未接觸到之部位發生作用。系統型除草劑,不必對莖葉全面噴施,仍然可充分發揮藥效。香附子、茅草等多年生草之地下繁殖器官(球莖、走莖)之有效防治,須使用施於莖葉後可被輸送至根部之系統型藥劑。

3.短效性與長效性藥劑除草劑

除草劑施用於田間後,會因蒸散、流失、被土壤固定、為植物所吸收、受光照、微生物分解等途徑,失去生物活性。一般用量下,多數除草劑之土壤殘效,在一至兩個月間;如使用得當,單次施藥即可符合田間作物防治雜草之實際需求。栽培期長或莖葉稀疏不易形成良好田面覆蓋之作物,使用殘效短之藥劑,其防治有效期不足,中後期發生之雜草,須要二度施藥或以其他方法清除。長效性藥劑除草劑使用時亦須注意,如果使用不當,會造成輪作田後作之藥害。

4.燻蒸劑、萌前(萌前混拌、萌前施用)、萌後藥劑(萌後施用)

燻蒸劑具有廣泛的殺草作用,可以完全殺除土壤中已發芽雜草以及在休眠狀態之繁植體。由於成本相當高,此類藥劑僅用於栽培介質、苗圃、及有特殊須求場地(如高爾夫球場果嶺)之雜草防除。一般除草劑對休眠之雜草種子無效。 如何選用適當的除草劑?首要依植物保護手冊為主,另可參考除草劑應用之前述特性,依草的生長時期選用適當藥劑。

(四)、生物防治

雜草的生物防治法可分為傳統的生物性雜草防除以及生物性除草劑(Bioherbicides)兩種類型,傳統的生物性雜草防除,大多以引進外來生物防治雜草,包括利用對雜草具致病性的微生物及有害昆蟲抑制雜草正常生長,進而造成雜草死亡。傳統生物防治除了為利用微生物、昆蟲及植物等方法防治雜草,亦可利用食物鏈原理,以家畜或家禽取食雜草達成防除效果。生物性除草劑以微生物源除草劑為主,其次為植物源除草劑。生物防治一般只降低雜草族群,非根除雜草,多為緩效性防治。

(五)、草生栽培

草生栽培為於作物園內種植或選留某些草本植物,使土表保持草生覆被的管理方式。適用的地區包括坡地、多雨區、土壤侵蝕嚴重地區及缺乏有機質的砂質土壤地區,平台面的果園也可於果樹的行間施行草生栽培。配合剪草機割草,維繫雜草高度,可節省大量勞力。另於雨季和冬季,可減少雨水的沖刷和侵蝕;冬季氣溫低,雜草生長緩慢,植株低矮,對作物之競爭與干擾少,皆適於採行草生栽培。旱季可割草於土表形成敷蓋,兼具降低土溫及水分蒸散的問題。 適用於草生栽培的植材特性,宜具備枝葉茂盛、分枝性低、株型低矮、節部生根尤佳,根部固著土壤能力強者,可降低雨水沖刷和逕流,無攀緣性,不妨礙果樹生長及園區的管理作業,地被植物對水分及養分的競爭性較作物弱,根分泌物對果樹無毒害現象,非果樹病蟲害的傳播媒介,易於繁殖及剷除,具有耐陰、耐旱或耐踐踏等特性。可於園區篩選在地雜草來利用,例如園區中低矮匍伏的雜草,具分枝性及分蘗性強,於土表形成覆蓋後,不致造成園區栽培管理操作的干擾,且由於為當地自生性植物,無生長過程中對生態環境適應性的問題,亦無購買種子的額外費用,由這些地被植物所組成的複合草相,對於土壤微氣候的生態平衡較單一草相者佳。 草生栽培管理之原則,可採取機械割草,協助地被植物分枝及分蘗性的快速生長。一旦複合性的低矮植物相群落形成,仍需經常性適時管理,才可逐漸置換土壤中雜草種子類別,成為理想地被植物的種子庫。自生性草類的地被植物建立,需具有草本植物生態特性的專業知識,分辨及選留適合的草類,並長時間維繫及管理自生性草類的族群。

(六)、綠肥作物之利用

目前臺灣常用的綠肥作物有田菁(Sesbania roxburghii)、太陽麻(Crotalaria juncea)、紫雲英(Astragalus sinicus)、埃及三葉草(Trifolium alexandrinum)、苕子(Vicia dasycarpa)及虎爪豆等,其中田菁、太陽麻、虎爪豆及大豆類等為熱帶豆科作物,為避免春季寒害,播種期為4月上旬以後較佳。紫雲英、埃及三葉草及苕子等為溫帶豆科作物,性喜泠涼氣候,初期生育緩慢,應提早於2月下旬以前播種,南部地區更需於2月上旬以前播種。雨季期間,於排水不良的土壤,則需選用耐濕性高的綠肥作物。豆科綠肥中以田菁的耐濕性最佳,耐旱性則以太陽麻最佳。大部分綠肥作物可與土壤微生物共生,固定空氣中游離氮素。 多年生花生(Arachis glabrata)除了可供景觀地被植物之外,可利用於果園草生栽培,為另一種具有發展潛力的豆科植物。利用割草機或鐮刀於多年生花生植株上方約10公分割草,一般密植方式約3個月可達90%的覆蓋率,待多年生花生植被建立後,即可有效抑制其他雜草的生長。 然而,綠肥作物如同其它作物一樣,仍然需要適當的栽培管理,從事休耕田綠肥栽培,應考量播種季節及土壤條件,選擇適當的綠肥作物及播種方式,並實施必要的田間管理,才可達成預期功效。果園實施草生栽培亦可能存在其他管理層面的困擾,例如病蟲的媒介、土壤理化性質以及耕作上的干擾等,因此推廣草生栽培仍應注意草種的選擇。

(七)、耕作防治

1.輪作:

每種作物園區的雜草種類及族群不盡相同,利用輪作時的不同田間管理方式,可減弱雜草的適應性以及降低雜草發生的數量。例如水田及旱田的輪作,利用長時期土壤水分與通氣量的大幅差異,抑制水田或旱田中不同雜草的萌芽及生長。例如輪作水稻可有效降低馬唐、牛筋草及野莧的數量。

2.間作:

於行間栽培生長快速的綠肥作物或匍伏性作物,以抑制雜草之發生,歐美以豆科作物為間作植物,例如玉米與大豆間作。臺灣則少用此法防除雜草。

3.栽培方法:

一般於蔬菜田運用撒播、窄行距、密植或移植栽培等方法,可降低雜草對作物造成的競爭力。例如大豆採窄行栽種,植物葉體的覆蓋度優於寬行栽種,可大幅降低雜草生長空間;水田經由整地時間提早,於插秧前15天灌水翻犁,可使雜草種子提早萌芽,待插秧前再完全整地,即可有效防除雜草。

4.發酵堆肥之利用:

用草類作堆肥時,需待植株殘體完全發酵成熟才能使用,或在耕作的田間覆蓋堆肥,使田間種子失去發芽力。農業上應用的有機肥料如家畜糞便、飼料殘渣及雜草等,其中常含有大量的雜草種子,並且有相當高的發芽率,經由發酵過程中的50-70度高溫,即可抑制雜草種子的活性。

(文章節錄自:袁秋英 雜草及防治技術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