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義福
動物福祉基本需求之一為動物有展現自然行為的自由,例如,對雞隻而言,沙浴及搜尋食物為其自然行為,而傳統籠飼蛋雞由於無法展現自然行為,較為人所詬病。有鑒於此,先進國家會有一些規範,舉例來說歐盟於2012年起即規定禁止使用傳統巴達利籠(俗稱格子籠)養殖蛋雞。
為順應此一世界潮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鼓勵蛋雞業者以友善方式生產雞蛋,於104年12月31日訂定「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供業界參考,內文中有關放牧系統之設施,雞隻戶外活動區域面積部分規定,每隻雞戶外活動區面積應達一千六百平方公分以上,換算每平方公尺不得超過6.25隻,即每公頃不得超過62,500隻。
本所於雞隻飼養密度試驗發現,肉用土雞每坪飼養12隻與每坪24隻之平均體重並無顯著差異;研究人員以籠飼、平飼及放牧等三種飼養模式研究對土雞產蛋性能之影響,每種模式飼養100隻母雞,平飼雞舍的面積30平方公尺,放牧雞舍則除舍內面積30平方公尺外並附100平方公尺之戶外運動場,即每平方公尺1隻或每公頃10,000隻,結果指出全期(21至55週齡)的平均隻日產蛋率,以籠飼組最高為45.7%,放牧組為40.9%、平飼組為41.3%,放牧組及平飼組分別為籠飼組之89.4%及90.4%。
飼養密度關係動物福祉,對雞隻行為有一定程度之影響,國際家禽(Poultry International)雜誌編輯Dr. Mark Clements在2017年二月份刊物指出,戶外放養產蛋母雞之飼養密度並無一定標準,不同認證機構訂有其自己之規範,這些規範並不一定有強有力的證據做基礎,表示現有的飼養密度推薦並非必然在產蛋上最好,或是最佳福祉,在澳洲家禽合作研究中心(Poultry CRC)執行的“放牧產蛋母雞戶外飼養密度對動物福祉影響”研究計畫,其中有二個觀察指標可參考:
行為之改變
該計畫以每公頃分別飼養2,000、10,000及20,000隻母雞進行試驗,探討一些福祉指標行為是否受農場飼養密度的影響,於戶內及戶外觀察母雞行為顯示,當母雞可以選擇時,牠們喜好在戶外沙浴及搜尋食物,而非在室內休息,表現這些行為的頻率,依飼養密度而有不同程度的影響,飼養密度較低會有較高之上述行為表現。反之,飼養密度較高則有較低之行為表現。當越多母雞至戶外時,在戶內休息母雞因有較多之空間,較不會受其他雞隻干擾。在戶外亦觀察到飼養密度低之雞隻亦有較多之休息,而飼養密度高雞隻休息少。這研究結束時,三種飼養密度雞隻生理狀況均良好,也就是說雖然飼養密度有行為表現差異,飼養密度達每公頃20,000隻時並沒有潛在健康問題(圖1)。
緊迫賀爾蒙
不同飼養密度雞群分別測定所產蛋之蛋白中皮質酮(corticosterone)濃度,皮質酮濃度可以用來評估特定時間內之緊迫情形。試驗顯示於35週齡,每公頃10,000隻雞之飼養密度之皮質酮濃度變化最小,另由蛋白中皮質酮濃度顯示,高飼養密度(每公頃20,000隻雞)緊迫程度較低飼養密度為大,蛋白中皮質酮濃度與短期及長期緊迫因子之相關及整體雞隻適應力還需進一步研究。
結語
雖然飼養密度影響母雞行為表現頻率,這些行為表現在福祉上也是重要的一部份,但要維持母雞良好狀態,管理者仍是扮演重要角色,這是福祉必要條件。
禁止未經授權之複製或下載等用於營利行為,違者依法必究。 農業部 版權所有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維護單位: 畜產試驗所 最佳瀏覽狀態為 IE7.0 以上, 1024*768 解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