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漬法
以藥劑稀釋液浸漬切花或枝葉,藥劑取得容易,不需要精密的儀器設備或專門技術,操作起來最簡便,一般生產者或銷售業者均可執行,故被普遍採納。比較有規模的外銷包裝廠,雖然已有燻蒸設備,但對於一些燻蒸後容易產生藥害的花卉,為達到既不損壞切花而又殺蟲的目的,仍以藥液浸漬處理,以為變通。台灣外銷菊花在民國八十年代以前,一直是以浸漬藥劑的方式處理其上害蟲。
台灣外銷菊花曾經正式登記的浸漬藥劑是大克蹣乳劑500倍混合第滅寧乳劑6000倍(Dicofol
+ Deltamethrin),目前大克蹣已禁止使用,而許多區域的薊馬也已對第滅寧產生抗性。在美國
Fluvalinate (Marvik Aquaflow, Sandoz)正式登記於切花與切葉類的浸漬,紅薑花以Fluvalinate浸漬15分鐘,香蕉交脈蚜(Pentalonia
nigronervosa)死亡率100%;Fluvalinate加肥皂液浸漬5分鐘,粉介殼蟲類(Pseudococcus
nigronervosa, P.longispinus,P. citri, P.
affinis)100%死亡。
植物與藥液接觸時容易在表面形成一層空氣膜,阻絕了藥劑與葉表面以及附著其上蟲體的實際接觸;有些尚未展開的花部,如菊花的舌狀花的間互相緊密包合,故處理時大多需要有一定的浸漬時間,並且盡量使藥液或切花有相當的震動,以打破此層隔絕的空氣,並使藥劑充分滲入花瓣間隙。適當的浸漬時間與震盪幅度因植物種類異,一般結構較複雜的花卉需要浸漬的時間較長,在藥液中的震動幅度較劇。
凡是使用於田間防治害蟲用的殺蟲劑與殺蹣劑均可使用於浸漬,然而一般花卉生產區殺蟲劑與殺蹣劑的使用甚為頻繁,昆蟲極易對經常使用的藥劑產生抗性,使得原本毒性很高的藥劑失效。為確保浸漬處理的效果,同一作物的切花浸漬用藥最好選用與田間用藥不同類型者,且經常做浸漬藥效測定,隨時汰換效果不佳的藥劑。
浸漬法應盡量於通風良好且空氣流暢的場所進行,如果施行的場所空氣停滯鬱悶,或操作執行不當,容易使人員產生吸入或接觸的毒害。浸漬過後的藥液仍有毒性,應當要經過適當的廢水處理才能流棄,否則會造成環境汙染。
浸漬處理的切花於裝運前需再經過風乾的過程,切花若未能充分乾燥,則容易腐爛。
(王清玲、林鳳琪,1997,台灣花木害蟲第1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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