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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要素推薦量(克/株/年):
樹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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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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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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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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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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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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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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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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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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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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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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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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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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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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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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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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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臺肥複合肥料五號(16-8-12)第一年每株施用2.2公斤,分六次(即每隔二個月)施用,外加花生餅三公斤。第年每株施用3.0公斤,分四次(每隔三個月)施用。第三年每株施用3.8公斤,分三次施用,不加有機肥。
二、施肥時期及分配率:
1.
第一次施肥: |
八至九月間開花前將全年肥料量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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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次施肥: |
十一至十二月花瓣脫落後至翌年一月施用,施入全量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以助果實發育。有機肥料宜於此時與化肥同時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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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次施肥: |
四月左右,如該季結果很多以致新梢無法抽生,可在果實採收以後,將餘量化學肥料施下,以恢復樹勢,助長新梢發育。 |
三、施肥方法:
1. |
幼樹應將肥料撒於根際土表,並行輕度耕鋤,經由澆水或雨水進入土中,或將肥料溶于水中,而後澆於根際亦可。成年樹(三年生以上)可在地面撒施,或在離主幹中央30公分處,開若干條放射狀長溝,近主幹處約10公分深,逐漸向外加深至15-20公斤,溝寬約30公分,伸長至樹冠外,肥料加入溝中後,宜與土壤拌合,再填入土壤,並略高於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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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壤pH值在5.5以下,可施用石灰石粉或白雲石粉(苦土石灰)改良,每公頃施用1-2噸,如pH值超過6.0以上即停止施用。缺鎂地區以施用白雲石粉較石灰石粉為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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