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林下經濟 振興山村潛力
刊登日:11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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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民國108年開放林業用地經營林下經濟,迄今共有6種品項可供選擇,分別為:(1)段木香菇與木耳、(2) 臺灣金線連、(3) 森林蜂產品、(4)臺灣山茶、(5)馬藍、(6)天仙果。
家有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不論是私有土地或國公有林租地,有意願申請經營林下經濟的農友,可以攜帶下列文件:(1) 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2) 身分證影本、(3) 土地權利證明文件、(4) 共同承租人之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5)其他指定之文件。到受理機關申請。
受理機關分別為:(1)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地及公有租地: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2) 大學實驗林租地:向大學實驗林管理處申請。(3) 國有林租地:向租地所屬林區管理處工作站申請。
南投林管處處長李政賢表示,長期以來林業用地只能造林的規定終於開放,農友可以選擇有興趣的品項開始經營,林管處亦有培育中部特有種眉原山臺灣山茶苗木可供購買,如需深入了解,請洽詢本處049-2365226轉2203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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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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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高手級會員)發表於 112/05/24
經營林下經濟的農友有福了
安隔(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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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涵(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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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車(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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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子(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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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12/05/19
林業用地經營林下經濟
013(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12/05/19
林業用地能更有效運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