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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色病(Pink  
                      disease)  
                      病原菌:Acetobacter  
                      aceti  
                       
                        本病係由Acetobacter 
                      aceti、Gluconobacter oxydans(醋酸菌)及Enterobacter 
                      agglomerans 所引起的細菌性果實病害。1950年代台南縣關廟、新化地區及高雄縣大樹地區的春果,曾經發生此病,發病情形相當嚴重,無法加工製罐,造成相當大的損失,近年來較少發生。  
                       
                      病徵:  
                        本病危害鳳梨果實,罹病果外觀無異狀,剖開後,輕微者與正常果一樣,嚴重者其果肉略呈淡紅褐色,加工製罐時,加熱殺菁後,罹病部位的果肉略呈紅褐色,靠近心皮基部處的顏色較深。鑑定時以第二磷酸銨與病果共煮,病果果肉立即呈黃褐色,或以浸過第二磷酸銨的石蕊試紙,沾上一滴罹病果的果汁,置於沸騰的水壺嘴上,經熱氣蒸數分鐘後,立即變成黃褐色。  
                      發病生態:  
                        開花期間病原菌經由螞蟻、蜜蜂、胡蜂及紅蜘蛛等媒介昆蟲傳入花腔內潛伏,果實成熟期間,氣溫等環境條件適宜時,病原菌大量繁殖因而引起果肉變色。夏威夷及菲律賓的研究報告均曾指出:開花期多雨的情況下,果實發生赤色病的比率較高,可能因病原菌藉雨水飛濺傳入花腔內之故。台灣南部地區的鳳梨赤病大多發生在3月下旬~4月中旬採收的春果,夏果雖偶也會發生但極少見。 
                      
                      防治方法: 
                      
                        
                          | 一、 | 
                          目前尚無有效的防治方法與藥劑。 | 
                         
                        
                          | 二、 | 
                          在栽培技術上,曾經發生鳳梨赤色病的地區,宜避免在3月下旬~4月中旬生產春果,亦即避免在8月中旬~9月上旬進行催花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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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榮貴、楊宏仁審閱) | 
                         
                       
                      
                        
                            
                            病徵 
                            (林榮貴,1993,農藥世界第119期第6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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