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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所有牛不分肉牛或乳牛均可肉用。 除美國或北美洲與澳洲畜牧業上有完整之乳、肉牛的明顯分業且有發達之肉牛事業外,其餘國家都以乳業補足肉牛事業。所以早期的育種方向常傾向選育出乳肉用比率接近 5:5或 6:4 與 6.5:3.5 之乳肉兼用種。隨著工商業的興起行成都市之人口密集,酪農業的製乳產業之工業化,要求生乳集中供應因應需求,加速乳用牛產乳性之改良,使乳肉用比反轉為 8:2 或 9:1 之乳牛專用品種。而WTO更將之擴及全世界,重整生產與消費全面專業化與分業化。 因此使育種方向朝具很好的乳量之乳牛或產肉之肉牛,而無乳肉兼用的好牛。 為了滿足大量之收乳與集乳,唯有提高每一乳牛的產乳量,原為乳肉兼用的好乳牛逐漸轉變為乳肉用比率接近 6:4,或 5.5:4.5 的好乳牛;而肉牛產業野市走向如何育成出肉質利用率高、脂肪堆積佳及肉質佳,使乳肉兼用種牛逐漸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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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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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妹(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9/03/12
good
may(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1/05/25
ok
yodo(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1/05/24
good ㄛ
阿瑞老師(高手級會員)發表於 101/05/24
魚與熊掌要兼得,人類是否太貪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