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
畜試所加工組 吳祥雲 研究員兼組長 回答:
常被詢及火腿經真空包裝,再殺菌是否包裝袋會有有毒物質熔出污染到肉品的問題。
目前肉品加工爲免於產品殺菌處理後,因工作者的個人衛生不良,包裝環境不理想,或包裝機器消毒不完全而造成有害微生物的二次污染,致使危及人體的健康,於是普遍採用包裝後的加熱殺菌方式;亦即生的肉製品經真空包裝袋包裝後,再行煮熟。利用包裝袋的隔離,而杜絕產品的再受污染,藉以提高肉品衛生,增加食用安全及獲得長久的保存性。所用的真空包裝袋,必須為耐高溫(130℃以上),不含有毒物質熔出之塑膠材質。因此,有人為此種熱處理的食品為「軟性罐頭」。一般以真空包裝後殺菌處理的肉品,若其中心溫度達72℃,在2-5℃冷藏條件下,可保存二個月以上;應用此法的製品,可減免添加食品防腐劑或抑菌劑,更能確保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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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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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杰(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6/08/15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