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新基因體植物與產品的管理法規 保護健康與環境並促進農糧產業永續

文章來源 : 農業科技決策資訊平台 2026-07-17
歐盟公告新基因體植物與產品的管理法規
保護健康與環境並促進農糧產業永續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 農業資材與加值研究所 友善資材組 陳韋竣副研究員
今年(2026年) 6月17日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公告了「由新基因體技術獲得的植物及其產品」管理法規 (簡稱新基因體植物產品法規,Regulation (EU) 2026/1388),規範內容涵蓋了基因編輯技術、同源基因轉殖技術等育種技術育成的植物種苗,及其再製成的飼料與食品等產品上市前後需要遵循的規定。
歐盟議會及歐盟理事會認定,此法規可以幫助「歐盟綠色政綱」、「從農場到餐桌」、「生物多樣性」、「生物經濟」、「氣候變遷調適」及「生物經濟策略」等政策落實;只要依循此法規的規定,基因編輯植物及產品上市後,可確保人們健康及環境有高度的保護,並且其市場可以有效運作,歐盟的農糧產業可以更有改革創新的競爭力,保障農業永續發展。
歐盟新基因體植物產品法規對基因編輯植物及產品的「分類管理」原則和強化「資訊透明度」的配套措施,回應了農民、消費者和產業界許多關心的事項,帶您一起了解。
- 基因編輯植物的分類方式?
分成「NGT-1植物」和「NGT-2植物」兩大類。
NGT是新基因體技術 (New Genomic Techniques) 的簡稱,涵蓋了多種2001年之後發展的新興分子生物育種技術和基因編輯技術。其用來將基因編輯植物分類和簡要說明:
(1)第一類NGT植物 (NGT-1植物)
指的是其由NGT技術的改變基因序列,可以在其自然界相同物種、近緣物種或透過傳統育種技術育成的品種中找到;但不包括嵌入或置換20個以上的核苷酸、表現蛋白質編碼序列的修飾數量不超過3個、每個單倍基因體符合條件的修飾數量不超過20個、表現性狀為耐除草劑草劑或抗蟲物質的新品種等條件。
歐盟政府與研究單位認定屬於NGT-1的植物新品種,已經具備跟同類傳統品種等同的安全使用歷史,並且適用這部法規制定的特別規定。
(2)第二類NGT植物 (NGT-2植物)
以NGT技術育成,且不分類在 NGT-1的植物品種,會被分類到 NGT-2。歐盟政府認為分類到 NGT-2的基因型和表現性狀,須要審慎以預防原則評估其對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因此會適用 2001年制定,管理基因改造生物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 GMO) 的規定;歐盟政府亦鼓勵發展對農糧產業有益且安全的NGT-2植物。
- 基因編輯植物的使用安全認定方式?
(1) 分類為 NGT-1 植物,原則上與傳統品種的安全性等同,育種者仍須確認改變的基因型、表現性狀不涉及導致過敏或使天然毒性成份提高,且改變的基因所表現的性狀,為自然界或傳統育種品種可達成的合理範圍內。
(2) 分類為 NGT-2植物,即採用與 GMO 規定等同的安全評估方法,例如環境風險評估、飼料或食品安全評估方法來認定。
- 基因編輯植物及其產品上市後的標示規定?
(1) NGT-1植物屬於繁殖材料的,像是種子或種苗,需要標示其為NGT-1;主要是能提供育種者或農民對其繁殖材料來源更透明的資訊,保障其自由選擇權益。
(2) NGT-1 植物若再製成飼料或食品,則不需要標示;主要是已認定其安全性與傳統品種等同,且經混合再製技術上無法追溯使用哪些技術育成,就法規監管層面而言,規定皆要標示並不可行。
(3) NGT-2 植物,須遵守等同於GMO 的標示規定。
- 使用基因編輯植物的知情選擇權、是否會涉及專利問題,如何把關?
歐盟規定基因編輯植物上市前,須在指定的公開資料庫登錄基因編輯品種資料、所涉及的專利。農民、消費者、業者等都可以查閱資料,透過更公開透明的資訊,選擇合理合規的使用方式。此外,法規要求歐盟成立專案小組,以4~6年期評估基因編輯植物專利對農民權益和產業等影響,以作為未來法規調適的參考。
歐盟新基因體植物產品法規公告,在世界各國和臺灣都有許多討論。國內的專業科學媒體,邀請相關專家提供觀點,可以進一步從下方連結了解更多資訊!
「歐盟基因編輯作物新法與對台灣潛在影響」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https://smctw.tw/20013/
「歐盟新基因體技術植物法案對台灣潛在影響」專家意見 https://smctw.tw/20010/
「歐盟通過新基因體技術植物法案」專家意見 https://smctw.tw/19943/
歐盟新基因體植物產品法規 (EU) 2026/1388 公告網站: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6/1388/oj/eng
(2026年7月17日閱覽)
-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