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物交換達人
物物交易對許多人而言,或許是既有趣又難以想像的,但從原始時代就已出現的以貨易貨,事實上從未在歷史上消失過。近代若談到物物交易,就不能不提李連春,在李連春主政時期,糧食局所徵集到的公糧中,有一大部分就是透過物物交換的方式所得。物物交換成為戰後糧食局施政最為獨特的一面,而其中又以「肥料換穀」政策受到最多的討論。
換榖不如換問題
打開戰後糧食局的物物交換史,糧食局曾用來跟農民交換稻穀的物資種類,真的是琳瑯滿目。除肥料換穀、豆餅換穀外,糧食局甚至辦理過腳踏車換穀、棉布換穀、麵粉換穀、大麥片換穀,以及鹹魚換穀。感覺起來只要是能在市場上交易的物資,糧食局都能拿來換穀。
換穀制度的運作方式並不複雜,簡單來說,就是糧食局賣東西給農民,但農民可用稻穀直接償還價款。例如,糧食局將棉布配發至農會後,想要購買棉布的農民即可向農會登記。農民可選擇以現金購買,亦可依據訂定的比例以稻穀實物交換。當然,農民用稻穀購買棉布或腳踏車前,必定會精打細算一番。如果每碼棉布在市面上的價格相當於5公斤的蓬萊米穀,但糧食局卻規定6公斤稻穀才能換1碼棉布,農民當然不會去做這種虧本生意。
因此,各項交換物資的換穀比例都必須訂得恰到好處,既要比市價低,但又不能低太多。如果高於市價,糧食局就收不到米穀了;如果低於市價太多,糧食局能收到的米穀就會減少許多。有時碰到銷售不佳的狀況,糧食局也會主動降價求售,調降換穀比例,讓換穀物資早日清空,經營手法跟一般商人並沒什麼差別。
糧食局之所以如此熱中實物換穀,也不是沒有原因的。糧食局要保證軍稰民食的供應,同時還要出口米糧、賺取外匯,糧食局因此承擔著極大的壓力,必須竭盡所能地掌握公糧。採用換穀措施,不僅可以直接徵集到米糧,農民還可免去將米穀賣給糧商、換取現金後,再向糧食局換取物資的麻煩。由於糧食局辦理過太多換穀措施,因此有學者與相關評論認為,李連春真的是換穀心切。不過,探究換穀措施的利弊前,我們或許更該追問,這些用來換穀的物資到底從何而來?為何又被拿來換穀?
換榖物資源美援
仔細看看糧食局用來跟農民換穀的物資,不難發現,大部分物資絕對不是糧食局自己買的。如果糧食局真想要跟農民做生意,絕不可能隨便亂進貨。但換穀物資卻出現大麥片和鹹魚這類根本不太受歡迎的商品。糧食局的換穀物資主要來自於美援,所謂的「美援」同時包括貸款與實物,美國有時候會提供貸款供我國投資建設,有時則會直接給予實物。部分美援物資到了臺灣後,政府就會轉交糧食局,供糧食局進行換穀之用。
有時美援物資則被用來當作地方建設的「基金」,讓鄉鎮公所雇用農民參與修路、築堤防等公共建設,每天的工資可能就是兩袋麵粉。除了以美援物資換穀外,某些換穀措施則是為了協助國內的工業發展。例如,50年代政府積極發展紡織業,透過美援管道進口大批棉紗供國內紡織廠生產棉布。每當棉布滯銷時,糧食局就得幫忙把棉布送到農村銷掉。但無論是配合美援或協助國內產業發展,其實都說明了一點-糧食局並非真正的決策者!
美國人雖然慷慨,但並不表示受援國可以隨意使用美援貸款與物資。所有美援物資的使用方式,事先都必須獲得美援單位的核准。當美國交付相關物資前,都會與我國政府簽訂合約,合約也都清楚地限制各項物資的使用方式,美援單位日後也會進行稽查。所以美國提供黃豆給臺灣,事先就清楚知道某批黃豆將會交給糧食局,黃豆榨油後製作的豆餅則會被用來換穀,讓農民養豬使用,而換穀比例也早就規定好了。換句話說,李連春雖能參與各項換穀措施的決策過程,卻無拍版定案的權力。至於李連春的重要性,則在於他能將這些換穀措施貫徹落實。
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國府有換穀的構想,在美援單位也同意的狀況下,並不保證各項物資都能順利送到農會倉庫,也不代表農民會馬上帶著稻穀前往交換,更不表示農會願意乖乖地將這些稻穀儲藏好,不會拿去盜賣。要讓這整套機制能夠順利運作,還真得有超群的行政管理能力。李連春厲害的地方,就在他能夠讓這整套制度順暢地運作,糧食局能夠有效控管各農會,徹底深入農村基層。有時美國人送來讓人不知該如何處理的援助物資時,政府還得拜託李連春處理。
1954年,我們就曾接受過一批美援大麥,當時相關單位還曾鼓勵都市居民購買營養的大麥片,期盼老百姓將這批大麥消化掉。但臺灣人卻吃不慣這洋玩意兒,普遍興趣缺缺,最後還是得拜託李連春。糧食局因此進行了大麥片飼豬的實驗,證明用大麥片餵豬的效果不錯,然後再將這批大麥片送到農村換穀,讓農民拿去餵豬。
肥料換穀逞一時
糧食局雖辦理過許多奇奇怪怪的換穀業務,但最被熟知的就是肥料換穀。許多人都以為肥料換穀政策始於1949年,其實肥料換穀政策從1946年4月就已開始實施。當時行政長官公署獲得來自聯合國救濟總署的肥料,準備配售給農民使用。不過,戰後初期通貨膨脹問題極為嚴重,長官公署若向農民收取現金,必定損失慘重,因此決定向農民收取稻穀實物。
值得注意的是,1946-48年間肥料換穀政策主要是由農林廳主導的「肥料運銷委員會」辦理,糧食局事後再去農會倉庫驗收稻穀實物。不過,農林廳的執行能力卻讓人搖頭,肥料的配送與儲存出現許多漏洞,肥料耗損的比率過高,而農會經收的換肥實穀更出現帳目不清的狀況。由於肥料與糧食增產息息相關,肥料配發做得不好,將直接影響糧食的增產。糧食產量不夠,老百姓沒米吃,到頭來掉腦袋的卻是李連春。但糧食局只能管理糧食的流通,不能干預糧食生產事務,因此無法插手肥料業務。
1949年大批軍公教人員遷臺,臺灣的糧食供應嚴重吃緊。陳誠特別把李連春找去,問他到底有沒有把握管好糧食問題。李連春坦率回答,只要肥料業務歸他管,糧食問題就不必擔心。陳誠因此決定將肥料運銷委員會改隸為糧食局下轄的「肥料運銷處」,肥料換穀業務自1949年起正式由糧食局接管。
自從糧食局開始負責肥料換穀業務後,稻米產量的增長速度便突飛猛進,糧食局也因此掌握大量的公糧,政府無須擔憂軍公教人員的口糧問題,臺灣更能出口稻米到日本。當時臺灣的肥料來源主要包括:美援肥料,出口稻米所換回的日本肥料,以及臺灣自產的肥料。這三類肥料都由糧食局負責運銷,糧食局也就獨佔了肥料的市場銷售權力。
但如同其他換穀措施,換穀比例也不是李連春一個人說了算。在肥料供應有限的狀況下,糧食局必須參考實驗數據,掌握稻作生產最適當的施肥數據,以免施肥效果出現邊際效用遞減的現象,再據此推算合適的換穀比例。相關數據計算出來後,李連春便去農復會跟蔣夢麟等人討論。待農復會拍版定案,李連春再向臺灣省政府提報。
自1960年代起,隨著臺灣經濟起飛,物質生活逐漸富裕,各類換穀政策對農民的吸引力也就逐漸式微,許多現在看來既有趣又難以想像的換穀措施也就停辦。另一方面,當時因美國投資在臺設立肥料廠,臺灣的肥料產能暴增,氮肥不僅能充分供應臺灣內需,同時還能外銷出口,政府開始巴不得農民的施肥量是越多越好。此外,各界反對肥料換穀政策的聲音越來越大,政府最後決定於1973年起廢除肥料換穀制度。戰後糧食局的物物交換史也就告一段落。
如同糧食局是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產物,各項換穀措施也是特殊時空背景下才出現的政策。而糧食局只是個執行單位,各項換穀措施的擬定,以及換穀比例的訂定,並非糧食局的權限。不過,各界卻總以為這些政策的形成與訂定,均為糧食局所為。讓人納悶的是,糧食局從未主動辯解。李連春擔任糧食局長長達24年期間內,即使在臺灣省議會因肥料換穀比例而遭逢議員們無情的抨擊,李連春仍舊一肩扛起所有的責任。若與現今的官員相較,李連春還真是個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異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