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6月豪雨災害救助無複勘復耕之規定
刊登日:9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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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載「複勘復耕才補助 農民批擾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澄清表示,臺灣地區6月豪雨,造成區域性農業災損嚴重,為協助農民儘速恢復生產,農委會業於6月11日修正「農業天災害救助辦法」規定,針對區域性受災情形,經受災之縣市政府依規定選取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之作物項目,即得辦理專案補助;如個別農民蔬菜損失率達20%以上者,經公所會同相關單位勘查認定後,即可專案補助每公頃12,000元;至於原輔導農友蔬菜復耕每公頃補助10,000元部分,考量以專案補助方式對農民較為優惠有利,已於6月12日發函停止適用。
農糧署說明,6月豪雨災害持續發生,農委會考量原以蔬菜復耕方式辦理農業災害救助,僅限於補助葉菜類復耕,無法同時協助瓜類等其他受災損作物農友,因此,於6月11日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4條規定,針對區域性受災情形,由受災當地縣政府會同相關機關勘查認定,選取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之作物項目,按天然災害救助之半額給予專案補助,協助農民儘速恢復生產。種植蔬菜之農民倘損失率達20%以上者,即可依上開救助辦法相關作業規定申請受理,經轄區公所會同相關單位勘查認定後,即可予以專案補助每公頃12,000元,並無報載6月豪雨之蔬菜災害復耕前需經複勘才補助之規定,該署特予澄清。
農糧署進一步表示,為及早發放補助款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耕復建,農委會並函請受災縣市政府督導公所動員人力受理申請與勘查同時進行,且將辦理期程(受理、申請勘查、抽查、核定)縮短在7日內完成,俾利補助經費儘速直接電匯各該鄉鎮公所轉發受災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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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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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婷(高手級會員)發表於 111/11/01
謝謝分享。
仙仔(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3/05/11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