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殺為防疫初期必要措施,經專家評估後開始羊痘疫苗注射
防疫初期撲殺淘汰以防止擴大感染,同時積極準備疫苗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7月21日表示,本(99)年4月9日雲林縣發生羊痘病例,防疫初期發生場採移動管制與淘汰措施,係為尚無疫苗或決定使用疫苗前所必要的防疫措施,目的在防止擴大傳染,減低發生場經濟損失及其他羊場發生風險,並爭取疫情調查及後續防疫措施評估時間。在此期間,該局積極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辦理疫苗輸入採購及自行疫苗研發事宜。5月3日引入疫苗樣品,開始疫苗安全、效力與田間試驗,以及自行研製疫苗,其後於6月1日購入5萬劑疫苗,並於6月22日完成另18萬劑輸入,且自製完成20萬劑疫苗,總計完成43萬劑疫苗整備工作,並證實疫苗確實安全有效,足以充分供應防疫需要。防檢局遂於同日依據專家會議評估結果與建議,通知各縣市政府依據其羊痘狀況,訂定與推動其轄區羊痘疫苗免疫計畫,以利其轄區羊痘防疫推展。截至7月20日止,全國羊隻注射率已達90%。
依據專家會議評估與建議,進入疫苗免疫預防控制階段
防檢局表示,防疫初期已將使用疫苗納入考量,並協調畜衛所積極準備疫苗和評估使用疫苗時機。同時依據專家會議建議,初期發生場以撲殺淘汰為優先措施,若可達該病清淨目標,則毋須使用疫苗予以控制。惟6月22日經專家會議之專業評估,基於羊痘疫苗效力佳且施用成本不高,可提供良好保護,配合疫苗已完成整備,在此階段以疫苗使用對產業最屬有利,健康羊隻可免於撲殺,養羊產業得以儘速復建與繼續發展。
羊痘非人畜共通傳染病,人無健康安全疑慮
防檢局表示,羊痘非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農糧組織(FAO)及世界衛生組織(WHO)聲明,該病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及影響,請社會大眾放心。市面上合法屠宰羊肉均經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把關檢驗,安全無虞,消費者可放心選購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