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耕政策具延續性 農委會將積極提升農業競爭力並兼顧農民權益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針對媒體報載「 休耕補助 一年發百億,農損基金後年 可能發不出錢; 休耕政策應調整,引導農民生產 」乙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 為調整農糧產業結構,休耕有其政策意義及必要性,目前該會 對於 休耕田已採活化措施, 規定休耕田應種植綠肥作物,進行田間管理,維護其生產與生態效益,以便隨時可以復耕。 農委會也對於各界休耕措施建言,廣納研議,並做為政策制定之參考,有關 休耕經費政府也將秉持政策延續性,一定會籌編經費照顧農民,農民不必擔心。
休耕田已採活化措施
農委會指出, 有關 推動休耕措施,係為因應稻米生產過剩,及為符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開放稻米、蔗糖進口與削減農業補貼之規定,必須調降水稻、甘蔗等保價收購作物生產面積,以達維持國內稻米供需平衡,穩定國內糧價,維護農民收益,確保糧食安全及減少財政負擔之政策目標。
該會說明,我國平均耕地面積狹小零散,小農經營模式之生產成本較高,且從農年齡高齡化,缺乏市場行銷能力。為擴大經營規模,調整農村人力,鼓勵農業勞動力結構年輕化,乃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輔導無力或無意耕作之農民出租農地,並獎勵專業農民或團體承租種植產銷無虞作物,對租賃連續休耕農地提供優惠及輔導措施,以活化休耕農地利用,同時引入年輕創新之行銷概念,提高整體農業生產效益與競爭力。 截至本 (99) 年 8 月底已完成租賃面積 3,721 公頃 , 在稻作部分,也藉由活化措施達擴大經營規模與降低生產成本之效益。
廣納各界建言
納入研議
有關各界對休耕田意見,包括:休耕地活化速度太慢,應予降低休耕給付;因應氣候變遷及糧食安全,應提高糧食自給率;及農業資源應合理使用等 。有鑑於活化休耕地及糧食安全議題是重大政策,本會將再行檢討與審慎研議,並廣納各界意見,作為政策制定之參考。 農委會強調,現階段農田休耕措施有其政策目標及意義,政府秉持政策延續性,一定會籌編經費照顧農民。農委會籲請農民能積極配合相關農地活化政策,將休耕補助資源有效轉化為支持小地主大佃農、有機農業及農業經營專區等農業施政之資源誘因,以積極調整產業結構,提升農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