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農商合作契作種植小麥,產銷無虞
刊登日:10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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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報載農民擔心推廣種植小麥,可能出現假契作、真詐領小麥契作獎勵金問題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自103年起小麥契作補貼金由24,000元提高為45,000元,種植農戶必須與契作業者(廠商、加工廠、合作社(場)、農會或農業產銷班等單位)簽訂有契作收購契約書並檢附繳交證明文件,經當地公所勘查合格始核撥獎勵補貼金,後續將與地方政府強化相關契作查察事宜,以確保農民與廠商權益。
明訂契作規範,輔導契作生產
農糧署說明,小麥屬溫帶地區作物且收穫後需進行一定之採後處理與加工程序,方可成為商品。相關生產應結合後端之加工與行銷,申辦小麥契作獎勵補貼金之田區,應確實與廠商契作生產確保行銷無虞,該署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輔導農民適地適種並媒合契作生產,以建立健全之產銷供應鏈。
設置採種圃,協助機械化收穫
該署進一步說明,臺灣小麥產業初具規模,為提供契作農戶種植用小麥種子,該署已於102年委請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輔導各契作主體及輔導農會設置小麥採種圃,以自給自足方式生產種子,供應契作農戶使用。後續並針對已具規模之產區與地方政府合作協助購置自動化收穫機具設備,並針對已建立產銷供應鏈之契作主體協助以「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理念行銷,促進國產小麥產業順利發展。
聯絡人:黃副署長美華
聯絡人信箱:mcoa@mail.afa.gov.tw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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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仔(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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