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已請雲林縣政府公告延長大蒜輔導加工措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大蒜為國內重要農產品,雲林縣為最大產地,占全國生產面積89%,依99年公布之中央及地方業務分工原則,此類屬產地集中型作物,倘發生產銷失衡由地方政府主導及擬定產銷調節措施,並編列配合款支應。今年大蒜豐產,為穩定產銷,經啟動外銷、貯存、加工、促銷及直銷等多元產銷調節措施,產地大蒜交易逐漸恢復熱絡,蒜價回升至每公斤23-30元已漸趨穩定。為加強去化次級品,該署於6月23日函請雲林縣府公告啟動第二階段大蒜輔導加工措施,並請農友配合。
多元產銷調節措施以穩定蒜價,並將外銷登記延長至7月31日
農糧署說明,自本年4月1日即輔導雲林縣政府陸續啟動外銷、貯存、加工、促銷及直銷等多元產銷調節措施,截至6月30日登記外銷2,709公噸,裝櫃出口2,655公噸,並由外銷業者配合購貯5,418公噸;另加工處理及直銷促銷辦理850公噸,總計已處理數量8,977公噸,產地交易逐漸恢復熱絡,蒜價回升至每公斤23-30元漸趨穩定。又該署評估近期國際蒜價持續走穩,尚有外銷契機,同意外銷登記期間展延至7月31日。
加強收購加工去化措施,穩定產地蒜價
農糧署表示,為鼓勵加工業者運用國產大蒜產製各式加工產品,該署規劃兩階段加工措施,第一階段於4月15日函請雲林縣政府啟動加工,該府於5月16日公告徵求加工廠商收購國產大蒜加工,收購期限至6月16日截止,因受限於業者產能及貯存因素,計收購加工僅79.2公噸。續為輔導加工業者提前入庫,加速去化農民庫存,經於6月16日與縣府、相關業者與農民代表再次研商後,於6月23日再度函請該府辦理第二階段公告收購加工目標920公噸,以穩定蒜農收益。
倘有人為哄抬蒜價將請公平會查處
農糧署表示,大蒜自田間採收後農民慣以未清理及分級之總蒜銷售(原料蒜),商販收購後需辦理清潔、分級、脫膜、包裝、運輸、上架及銷售等處理過程,並需負擔各階段處理所造成之損耗、工資及材料費用,另零售價格尚包括各行銷通路之合理利潤,致產地價格與市場末端零售價格會存在相當額度的價差。目前該署已輔導各大超市、量販店如全聯、大潤發、頂好、愛買、大買家、松青等平價供應小包裝大蒜,請消費者踴躍採購。倘有發現人為哄抬大蒜價格情形,該署將立即請公平會協助查處。
聯絡人:黃副署長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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