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請養禽場及產銷業者務實執行各項生物安全措施,共同防堵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刊登日:1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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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1)。
二、本(18)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家禽場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即時防疫處置案例禽場
截至昨(17)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901場(17日新增1場),確診875場H5亞型禽流感,確診陰性22場及1場H6N1亞型(非屬OIE應通報疾病),計完成874場撲殺(共計4,404,379隻)。
(二)加強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禽場採檢,主動檢出案例即時防堵疫情散播
截至17日下午6時止,鴨場應採607場(含空舍301場),已送檢294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83場,初篩陽性108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22場,低病原性禽流感1場,確診陰性84場,完成撲殺21場(如附表2)。
截至17日下午6時止,鴨場以外家禽場應採1,280場(含空舍348場),已送檢174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14場,初篩陽性35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4場,確診陰性23場,完成撲殺3場。
(三)熱區縣市進出車輛須至檢疫站查核證明書並消毒
6熱區縣市持續加強進出交通要道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同步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消毒完畢及檢查合格後開立消毒證明書。3月17日下午6時進站完成消毒程序車輛共計424次,1月28日中午至3月17日下午6時累計20,587車次,執行順暢。
(四)持續預撥6成原則撥付撲殺補償費予受災農民,其餘4成審查通過即予撥付,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防檢局說明,農委會17日再次撥付新臺幣2,416.2萬元予受災縣市,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15.56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相關縣市已撥出6億7,866萬9千元,已有89.2%撲殺場收到縣市撥付之6成以上撲殺補償費(如附表3)。對於已核定4成補償費者,請縣市政府儘速撥付。
三、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一)請養禽場及產銷業者務實執行各項生物安全措施,共同防堵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防檢局強調,目前仍有零星散發案例,除積極對案例場執行防疫置處作為,地方防疫機關亦持續加強案例場周邊禽場主動監測工作,以早期檢出可疑案例,即時處置。該局籲請養禽場及產銷業者應持續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運輸載具(運輸籠、蛋箱及蛋盤等)、器具等進出消毒及避免其他動物進出場區等生物安全措施,共同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
該局提醒,早期發現即時處置為控制及防範疫病傳播之最高原則,務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提高警覺、立即通報、即時防範,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高雄市高屏溪畔拾獲死亡野鳥檢出新型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
高雄市高屏溪畔拾獲死亡野鳥,經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送畜衛所檢測,於16日確診為新型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聯絡人:局長 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
二、本(18)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家禽場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即時防疫處置案例禽場
截至昨(17)日下午6時止,計有14個縣市送檢901場(17日新增1場),確診875場H5亞型禽流感,確診陰性22場及1場H6N1亞型(非屬OIE應通報疾病),計完成874場撲殺(共計4,404,379隻)。
(二)加強禽流感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禽場採檢,主動檢出案例即時防堵疫情散播
截至17日下午6時止,鴨場應採607場(含空舍301場),已送檢294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83場,初篩陽性108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22場,低病原性禽流感1場,確診陰性84場,完成撲殺21場(如附表2)。
截至17日下午6時止,鴨場以外家禽場應採1,280場(含空舍348場),已送檢174場,A型禽流感初篩陰性114場,初篩陽性35場,初篩陽性場送畜衛所確診H5亞型場數共4場,確診陰性23場,完成撲殺3場。
(三)熱區縣市進出車輛須至檢疫站查核證明書並消毒
6熱區縣市持續加強進出交通要道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同步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消毒完畢及檢查合格後開立消毒證明書。3月17日下午6時進站完成消毒程序車輛共計424次,1月28日中午至3月17日下午6時累計20,587車次,執行順暢。
(四)持續預撥6成原則撥付撲殺補償費予受災農民,其餘4成審查通過即予撥付,協助農民渡過難關
防檢局說明,農委會17日再次撥付新臺幣2,416.2萬元予受災縣市,累計已調度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15.56億元撲殺補償及緊急防疫費用,相關縣市已撥出6億7,866萬9千元,已有89.2%撲殺場收到縣市撥付之6成以上撲殺補償費(如附表3)。對於已核定4成補償費者,請縣市政府儘速撥付。
三、輿情回應或說明事項︰
(一)請養禽場及產銷業者務實執行各項生物安全措施,共同防堵禽流感發生及傳播
防檢局強調,目前仍有零星散發案例,除積極對案例場執行防疫置處作為,地方防疫機關亦持續加強案例場周邊禽場主動監測工作,以早期檢出可疑案例,即時處置。該局籲請養禽場及產銷業者應持續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運輸載具(運輸籠、蛋箱及蛋盤等)、器具等進出消毒及避免其他動物進出場區等生物安全措施,共同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
該局提醒,早期發現即時處置為控制及防範疫病傳播之最高原則,務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提高警覺、立即通報、即時防範,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高雄市高屏溪畔拾獲死亡野鳥檢出新型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
高雄市高屏溪畔拾獲死亡野鳥,經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送畜衛所檢測,於16日確診為新型H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聯絡人:局長 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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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仔(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4/03/23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