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與農民收益具體成果
我國自民國 86 年發生豬隻口蹄疫後,不論是種豬或豬肉產品均無法出口,養豬產業轉為內銷型產業,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後 , 開放豬肉進口。為提升國內養豬產業競爭力,政府自 98 年起持續加強推動相關措施與制度,已有效提升養豬業者經營效率,以及業者收入。
提升種豬效能,重啟種豬出口
強化國產種豬性能,加強推動國產優良種豬科技育種、強化種原品質,藉由執行種豬檢定、登錄;基因篩檢及後裔屠體評級等措施,全國純種公豬檢定之飼料效率 104 年已提升至 2.11 ;高肉質基因型 (HH6) 基因型比例達 75% 以上;非緊迫 (AA) 基因型比例達 98% 以上;每年可提升養豬產業收益超過 2 億元。
強化種豬健康性能,推動特定病源清除,自 102 年起種豬已重啟出口,截至 104 年底止,已出口種豬達 1,200 頭以上 , 總出口值達 6 千萬元 。
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營效率
降低養豬業者飼料成本, 98 年迄 104 年, 3 度協調財政部免徵玉米 5 %進口營業稅;釋出搗碎飼料米達 15 萬公噸以上; 3 度協調台糖公司釋出餘裕玉米售予農民購買達 1 萬 2 千公噸以上。
推動新式生產系統,有效提高豬隻育成率,每頭母豬每年可上市肉豬頭數平均已達 15 頭以上。
強化進口豬肉分流管理,維持毛豬供銷平衡,顯著提高農民收益
101 年堅持以 「 牛豬分離 」 原則處理含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口 , 保障國人食品安全與國產豬肉之穩定 。
103 年 5 月 23 日公告「冷藏與冷凍解凍豬肉酵素活性檢驗法」訂定為國家標準檢驗法,搭配零售通路冷藏肉品之「解凍肉」或「冷藏肉」標示,強化進口肉場市場區隔,在該制度執行後,國內毛豬拍賣價格維持每百公斤平均 7,000 元以上。
強化毛豬產銷調節措施,自 98 年至 104 年底止,每百公斤毛豬平均拍賣價格為 6,848 元,已遠高於平均生產成本,有效提高農民收益。
有效提升污染防治效能,提升產業形象
行政院農委會與環保署完成增訂畜牧業者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之管理規定,有效降低污染防治成本。擴大推動畜牧糞尿 / 廢水施灌農作及媒合異業污泥再利用新路徑,多元化養豬廢棄物處理管道。
強化養豬產業團體辦理區域性化製集運系統 104 年集運量達 1.5 萬公噸;並每年編列約 2 億元經費全面推動豬隻死亡保險,杜絕斃死豬非法流用,有效穩定毛豬拍賣價格。
在政府推動養豬產業相關輔導措施下,國內養豬產業不但產銷穩定 , 國產豬肉自給率亦維持在 90% 以上,豬農收益亦顯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