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農委會提醒菸農儘速於年底前申請離菸或轉作 以維自身權益
刊登日:10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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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採購國產菸葉至105/106年期為止,嗣後不再採購,基於照顧及穩定菸農朋友的收益,得以安心繼續從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2月16日頒布「輔導菸農切結離菸作業規範」據以輔導菸農轉作或離菸,已有超過9成菸農申辦,讓菸農生計及轉作經營更有保障。再次提醒尚未提出申請之菸農,把握機會儘速於12月31日前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申請離菸或轉作期限至12月31日請儘速向當地農會申辦
農委會表示,截至11月底,已申請離菸或轉作菸農戶共計1,417戶,占臺菸公司登錄有案菸農戶1,530戶(種菸面積624.9公頃)之92.6%,未申請離菸切結菸農113戶(約75.96公頃)。
該會進一步說明,為照顧菸農不再種菸後之生計,以及輔導轉作其他經濟作物,依據中央菸害防制法,於106年2月訂定「輔導菸農切結離菸作業規範」,彈性設計離菸輔導機制,輔導菸農離菸或轉作,擇一辦理。申請「一次性離菸」之菸農,每公頃可領60萬元輔導金自行運用;選擇「轉作」之菸農,可申請下列補助項目:(1)種苗與翻耕費2.6至10萬元/公頃,限領3年,(2)產銷設施(備)補助7成,上限50萬元(限領1次),(3)共同防治費用3萬元/公頃,限領3年。申請一次離菸或離菸轉作後,均不得再復種菸草。
農委會持續照顧離菸或轉作之菸農
農委會指出,該會農糧署將持續輔導照顧離菸或轉作之菸農辦理後續相關輔導措施,包括輔導農友轉作技術及後續農產品行銷、輔導第二專長作物栽培技術訓練等,並加強菸產業文化之保存及提供轉作菸農農產品的銷售場所及輔導朝觀光產業發展等工作,也再次呼籲尚未提出申請的113戶菸農(僅占菸農戶7.4%)把握申請離菸轉作的最後機會,於106年12月31日前儘速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以領取離菸輔導金或接受轉作輔導。
聯絡人:徐副組長煇妃
聯絡人信箱:mcoa@mail.afa.gov.tw
聯絡人電話:02-2391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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