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蘭花品種權維護 再造產業里程碑
刊登日:1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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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臺灣國際蘭展於3月3日在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熱鬧登場,臺灣蘭花品種多元,育種能量豐沛,品種推陳出新享譽國際,今年國際蘭展「薈萃館」展區,以「千蘭競艷」為主題,展出1,400種競賽新花,「群賢館」並展出商業花300種,提供國內精品新花及蘭花商業品種之展示推廣平台,豐富國際蘭展的深度,也發揚臺灣蘭花的軟實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出,植物新品種保護已為國際間農業智慧財產發展之重要指標,蘭花商業品種結合植物品種權利保護進行市場佈局,不僅可維護育種者之心血結晶,透過權利之授權佈局,更可保障育種業者之權利收益,為產業開創新局。
保護農業智慧財產強化產業競爭力
鑒於品種權利保護為植物品種創新育成及活絡產業發展之基石,落實植物品種權保護,有助營造育種家創新環境,促進產業創新研發。農委會表示,為避免國內育種者因不解瞭品種權利保護的機制,徒讓育成心血付諸流水,該會積極鼓勵育種者申請品種權,是項保護制度於77年開始施行,並於91年受理了國內第一件蘭科植物品種權申請案以來,業經審查授予蘭科植物品種權計556件,綜觀近三年蘭科案件申請情形,由104年的85件至106年的102件,業穩步成長中,顯示蘭花產業在品種權保護制度之推動下,育種者已漸體認申請植物品種權利保護之重要性。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植物品種權為屬地主義,該會特別提醒業者,蘭展期間有許多之蘭花品種交易,當蘭花植株或種苗要銷售海外時,即應及早佈局,向當地政府提出品種權之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為協助業者開拓國際市場,該會透過智慧財產權雙邊協商之國際合作平台,推動與美國、紐西蘭、澳洲、越南、韓國、日本、泰國、以色列、歐盟、中國大陸及加拿大等國相互受理植物品種權之申請,深化國際品種權保護合作機制,並與歐盟共同推動蝴蝶蘭性狀檢定技術之相互調和,雙方業朝相互採認蝴蝶蘭性狀檢定報告書邁進,將能有效縮減品種權申請時效與成本,提升產業競爭力。
成立蘭花品種商業服務中心深耕國際佈局
該會表示,國際間植物品種權之運用越愈趨成熟,顯示對智慧財產權之尊重與使用愈先進,臺灣蘭花育種者能力領先,每每於國際比賽贏得大賞,為維續育種及研發之領先優勢,該會輔導臺南市政府於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成立「蘭花品種商業服務中心」,並提供業者申請國內外品種權、佈局智慧財產權及侵權協處等資訊協助及服務,將有效引領臺灣蘭花品種朝向國際產業邁進,再擴大臺灣蘭花產業版圖。
聯絡人:方組長怡丹
聯絡人信箱:mcoa@mail.afa.gov.tw
聯絡人電話:049-234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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