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租金繳納電子化,超商代收真便利!
刊登日:1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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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5月的繳稅季,林務局暫准租地也在同一時間辦理徵收租金。今年與去年相同,承租人收到開徵租金聯單,只要持單至超商 (統一、全家、萊爾富或OK便利商店)、農漁會繳費,或轉帳至台灣銀行繳款帳戶,即可快速完成繳款。
屏東林區管理處恆春工作站表示,為了服務偏遠地區的承租人,工作站另訂於5月18日至港仔村(港仔活動中心)提供就近收取租金的服務,另外也可洽詢租約相關問題。租金繳納電子化後,承租人除了可減少以往需至工作站繳納租金的通勤時間,繳款紀錄亦可由承辦人線上查詢,租金收繳透明化,更能保障承租人權益。
恆春工作站提醒您,去年(106年度)租金已經開始徵收了,繳納期間為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止,若逾期繳納需加收滯納金,請務必於期限內繳納。如果有相關問題,也可以透過繳納聯單背面連絡電話,向恆春工作站詢問。
屏東林區管理處恆春工作站表示,為了服務偏遠地區的承租人,工作站另訂於5月18日至港仔村(港仔活動中心)提供就近收取租金的服務,另外也可洽詢租約相關問題。租金繳納電子化後,承租人除了可減少以往需至工作站繳納租金的通勤時間,繳款紀錄亦可由承辦人線上查詢,租金收繳透明化,更能保障承租人權益。
恆春工作站提醒您,去年(106年度)租金已經開始徵收了,繳納期間為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止,若逾期繳納需加收滯納金,請務必於期限內繳納。如果有相關問題,也可以透過繳納聯單背面連絡電話,向恆春工作站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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