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傳入, 修法針對違規旅客提高裁罰額度至30萬元
刊登日:107/11/06

防檢局指出,10月18日至11月4日裁罰最高額罰鍰1萬5千元之122件案例,其中來自中國大陸71件、越南34件、菲律賓6件、韓國4件、泰國2件、緬甸2件及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各1件。防檢局每週進行綜合分析,針對高風險族群加強宣導及入境時之查核。防檢局進一步說,關於採集來自中國大陸違規肉品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部分,已檢驗327件,結果陽性1件,其餘均陰性。
防檢局最後說,現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對違規攜帶動物產品之旅客裁罰3千元至1萬5千元,為達嚇阻效果,該局已研修該法提高罰款額度最高至30萬元,並經行政院於今日初步審議通過,如未來經立法院修正通過,該局將訂定裁罰基準讓執行機關可資遵循。防檢局再次呼籲,旅客切勿自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疫區國家攜帶家畜肉品入境,否則將被重罰,以防範疫病入侵,共同維護我國農畜產業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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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7/11/06
嚴加嚇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