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農委會與蘭花園區進駐業者共商營運效能再躍升 引領產業再升級
刊登日:108/01/02

農委會表示,蘭花園區為地方政府主導型園區,由中央於92年核定補助計畫開發,臺南市政府管理營運。園區總開發面積175公頃,占全臺蝴蝶蘭生產面積3分之1,定位為技術研發、市場訊息與行銷通路之整合性蘭花產銷平臺,且為世界最大蝴蝶蘭產業聚落。蘭花園區自93年開發迄今已近15年,因應極端氣候,面對智慧農業、共享與循環經濟、世界蘭花產業版圖變遷等趨勢,園區相關基礎建設亟待升級。
農委會說明,該會除了常年挹注產業輔導措施外,近年有關園區夏季供水不足之問題,業請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並協同臺南市政府共同改善,區外管線增設及汰換工程將於109年6月完工,區內管線則請臺南市政府加速推動。另為發展品種管理、蘭花行銷、檢測服務及品種保護等服務,該會已補助臺南市政府於蘭花園區成立臺灣蘭花商業品種服務中心,並於本(107)年1月24日掛牌營運。此外,該會亦積極透過檢疫諮商,開拓蘭花外銷市場,近年陸續獲得美國同意附帶栽培介質文心蘭及石斛蘭輸銷,亦開啟巴西、墨西哥、祕魯等市場。
座談會中進駐業者尚提出道路修繕、汙水及廢棄物處理、能源循環利用等公共建設,以及兼顧農業發展之土地利用、租稅等建議,相關單位業充分回應。李副主委請臺南市政府儘速針對蘭花園區進行全面總體檢,根據其產業鏈之定位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表示將持續集結中央、地方政府及業者等各方力量,共同躍升蘭花園區營運效能,以因應未來大環境之挑戰,持續引領臺灣蘭花產業全球布局,邁向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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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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