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農委會放寬專案農貸規定,有效提升營農經營效率及財務規劃
刊登日:1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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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為擴大照顧農林漁畜業者,放寬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簡稱專案農貸)貸款資格、年限及利率規定,以減輕產業營農壓力及財務負擔,將「青年從農創業貸款」週轉金還款年限由3年全面放寬至5年,其他養殖石斑魚、海鱺、海金鯧、購置乳(種)牛、乳(種)羊及種豬週轉金貸款期限,同步由3年延長為5年;另外,為強化農業保險制度,減輕家禽疫病所造成的產業損失,申貸「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之「提升家禽產業經營類及雞蛋友善生產系統類」之借款人應參加「家禽禽流感保險」。本次放寬法規自本(108)年11月25日生效適用。
農委會指出,18項專案農貸之還款方式及年限均有明定,農漁業者現仍有餘額尚未清償貸款者,視自身財務規劃及償還貸款能力,得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寬緩本金及延長貸款年期,於寬緩期限內,只繳利息,免還本金;貸款屆期還款仍有困難者,可依規定申請展延,將貸款年限再向後延長1-3年。新申請青年從農創業貸款之週轉金,及養殖石斑魚、海鱺、海金鯧、購置乳(種)牛、乳(種)羊及種豬週轉金貸款之借款人,直接適用貸款期限5年之規定。
農委會為保障18歲以上55歲以下無農保、非農(漁)會會員或未加入產銷班,具有農場實習或有從事農業生產經驗者,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申貸前5年內曾參加相關農業訓練滿80小時、曾獲農業相關獎項者,可申請「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此一放寬規定對保障實際從農之小農及欲擴大農場經營者具有重大指標意義。申請貸款時,農漁民朋友無擔保品或不足者,貸款經辦機構將主動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保證。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業金融係支持農業政策推動,也是農業永續發展重要的一環,期藉由本次放寬專案農貸規定,持續提升農漁業者營農經營效率,達到健全財務規劃,以鼓勵未來及現在已投入農業生產之農戶。農委會未來亦將持續滾動式檢討,適時調整專案農貸規定。有資金需求之農漁業者,可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青年農民並可至全國農業金庫青年從農專區之貸款媒合平台申請。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委會農業金融局:0933-239-983。
聯絡人:農業金融局李聰勇副局長
電 話:(02)33935830
手 機:0970001908
農委會指出,18項專案農貸之還款方式及年限均有明定,農漁業者現仍有餘額尚未清償貸款者,視自身財務規劃及償還貸款能力,得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寬緩本金及延長貸款年期,於寬緩期限內,只繳利息,免還本金;貸款屆期還款仍有困難者,可依規定申請展延,將貸款年限再向後延長1-3年。新申請青年從農創業貸款之週轉金,及養殖石斑魚、海鱺、海金鯧、購置乳(種)牛、乳(種)羊及種豬週轉金貸款之借款人,直接適用貸款期限5年之規定。
農委會為保障18歲以上55歲以下無農保、非農(漁)會會員或未加入產銷班,具有農場實習或有從事農業生產經驗者,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申貸前5年內曾參加相關農業訓練滿80小時、曾獲農業相關獎項者,可申請「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此一放寬規定對保障實際從農之小農及欲擴大農場經營者具有重大指標意義。申請貸款時,農漁民朋友無擔保品或不足者,貸款經辦機構將主動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保證。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業金融係支持農業政策推動,也是農業永續發展重要的一環,期藉由本次放寬專案農貸規定,持續提升農漁業者營農經營效率,達到健全財務規劃,以鼓勵未來及現在已投入農業生產之農戶。農委會未來亦將持續滾動式檢討,適時調整專案農貸規定。有資金需求之農漁業者,可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青年農民並可至全國農業金庫青年從農專區之貸款媒合平台申請。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委會農業金融局:0933-239-983。
聯絡人:農業金融局李聰勇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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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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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點(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9/03/16
good
妹寶寶(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8/11/26
好的政策才能讓農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