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教育的內涵
文 / 朱增宏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
我的觀點其實就是強調互補性。「環境」不能少了動物,對環境這個集體生命維持系統的關懷,不能少了對生活其中的每一個體生命的關懷。另外,想想生命教育的緣起,是因為我們發現許多人對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關鍵其實是對生命「個體」的不尊重,及對生命痛苦的缺乏同理心或是敏感度,那麼從「培養」尊重,以及敏感度的觀點看,我們其實應該將生命的圈子儘量往外擴大,從野生動物到所有的動物,從人類動物到非人類動物,從自己到親人,從親人到所有的人。
當然,每個教師在教學現場要面對的問題,絕不只是教育理論而已。動物權與環境權、人權之間也不是毫無扞格。談農場動物福利,教師會怕被家長指責是在推廣素食;說保育,山地鄉的教師就必須面對狩獵問題;而校園流浪狗何去何從,更是都會區教師們推行動物保護教育常會碰到的「燙手山芋」。
每一個體獨一無二的生命經驗形塑
那麼「人道教育」要如何在教學現場中實踐?
首先必須瞭解,對於動物的生命遭遇,有人視而不見、形同陌路,也有人視同己出、如膠似漆。但這些千差萬別並非「渾然天成」,而是「無限因素形塑」的結果。歷史與文化中動物的印象,個人與動物互動的生命經驗,我們認識動物的程度和深度,動物本身在現實中呈現的生命(美醜、大小、害益)形象或是故事(救人或被救等),乃至動物的數量,都會影響動物在我們心裡的地位,進而影響我們與動物互動的行為抉擇。
其次,要跟教師們分享我對教學現場的觀察:有三種「關係」影響著「人道教育」的發展。
詳全文請見95年1月號《鄉間小路》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