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有機農業立法須兼顧未驗證小農
刊登日:9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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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陳永松
中興大學昆蟲系施劍鎣教授介紹有機生物防治,他開宗明義指出若面積不夠大、產值不夠高,就不適合進行有機農業的生物防治,因為須足夠大的生態系才適合營造生物天敵的棲所。但若非以此維生的業餘有機生產者,倒是適合進行生物防治的試驗。不過,在有機農業資材法規未改善前,生物防治在台灣的有機農業無法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主管有機農業相關業務的農委會農糧署作物環境科黃玉瓊科長,隨後說明2007年元月通過的「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後的態勢,也提出應借鏡台灣蜂蜜藉助政府幫忙進行藥物的監測計畫,而得以外銷歐盟的成功案例,但目前對有機產業並無此類的輔(補)助計畫,如何與國際接軌須產官多方配合。
協會效法紐西蘭揭櫫最終目標是要建設台灣成為一個有機國家,有許多急迫的障礙待除,首要工作是放在推動我國有機農業促進法之立法,尤其如何將那些因成本考量而無法參與有機驗證的有機耕作小農納入管理是須費思量的,而非如現行有機驗證管理法中給予的罰鍰待遇,僅止一項就違反了有機的公平精神,因為台灣的有機農業是由許多小農合力拓展才有今日的初步規模,這是台灣地狹人稠的特色。
雖然建立有制度的驗證程序很重要,但不必然要完全仿效他國的作法,既然協會標榜要建立有機國家,不從照顧有機小農開始著手,又如何能成其大呢?其實,照顧有機小農一定要提倡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的食物鏈,例如建立各縣市的農夫市集,以提供生產者與消費者(生活者)的溝通管道,以開展有機消費端,逐漸改變目前多數農民朋友對農地不當的利用方式,並提升大眾尊重農地的態度,藉此推動有機生活。
詳全文請見97年5月號《鄉間小路》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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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仔(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3/02/18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