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不採用不孕性昆蟲技術防治東方果實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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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東方果實蠅 (Bactrocera dorsalis) 為台灣最重要的農作物害蟲之一,該蠅之寄主植物多達 38 科 150 餘種;在台灣則約有 32 科 89 種,其中 29 種為非經濟栽培的寄主植物,如欖仁、福木及七里香等;經濟作物包括柑桔、桃、梨、番石榴、芒果、蓮霧、楊桃、印度棗等 30 餘種,每年可造成台灣 40 億台幣的損失。由於東方果實蠅飛行能力強、賴以為食及繁衍之果實終年存在,加上孵化後的幼蟲潛伏在果肉內蛀食危害 (圖 1),致噴藥防治不易,更突顯其危害的嚴重性。
為有效降低東方果實蠅危害,政府多年來皆推動共同防治工作,於 1975 – 1984 年曾使用「鈷 60 照射處理不孕昆蟲技術」來進行果實蠅防除工作,之後並推廣應用含毒甲基丁香油之滅雄法實施共同防治一直到今日。此外,並推薦農民可使用含有馬拉松、三氯松、撲滅松及芬殺松之蛋白質水解產物或賜諾殺濃餌劑,以誘殺果實蠅雌蟲,另亦可於果樹上施用芬化利、賽扶寧及第滅寧等藥劑來防治果實蠅。
果實蠅共同防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規劃擬定年度監測、防治計畫及防治目標,統籌防治資材之購置及發放,並督導考核執行成果。地方由縣市政府協助推動中央之防治計畫,並規劃轄區之防治計畫及編列配合經費,負責地方性共同防治之推動。鄉鎮公所及農會則負責執行轄區之防治資材發放、防治及推廣教育,並由果農確實配合執行共同防治。目前,在全國的果樹主要栽培區推動約 12 萬公頃的共同防治工作。為提升誘殺資材之分發及使用效率,防治資材按各地區防治面積、歷年果實蠅密度資料及水果產量產值等比重分配,做有效調配分發,全年進行誘殺防治 4 – 6 次。另依每旬的密度監測資料隨時機動撥發誘殺板,必要時推動緊急防治工作。此工作自 1994 年起已持續 15 年,共同防治已達到密度降低之防治成效,果實蠅密度由每個誘引器之 25.2 隻/天,降至 2008 年約 6.5 隻/天。
邇來有農民疑慮政府為何現今東方果實蠅的防治不再採用 30 多年前曾執行「使用鈷 60 照射處理不孕昆蟲技術」來進行防除,本文介紹當初停止放射性不孕昆蟲之始末,並進一步說明目前以「使用鈷 60 照射處理不孕昆蟲技術」進行果實蠅滅絕之可行性,及為何採用現行之滅雄法 (以含毒甲基丁香油誘殺雄蟲) 防治東方果實蠅 (圖 2)。
詳全文請參考豐年半月刊59卷第2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