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橘類水果成熟期安全用藥管理
目前柑橘類水果椪柑、海梨、桶柑、茂谷及其他雜柑類已屆成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提醒農友,務必選用植物保護手冊推薦藥劑,於柑橘成熟期間,農友除正確使用核准登記防治藥劑外,遵守採收前安全用藥管理原則,更應注意安全採收期,以杜絕農藥殘留違規發生。桃園農改場建請農友把握安全用藥原則,優先使用免訂定殘留容許量安全性高之農藥,以及安全採收期短之藥劑。
(一) 柑橘介殼蟲:蟲體會分泌蜜液,誘集螞蟻,促生煤病,果實因此沾染黴菌,變為黑色,減低商品價值,或影響植株光合作用。由於多集中為害嫩枝、葉柄、果柄或果肩部,枝條被害變為畸形,果實被害呈畸形隆起,失去商品價值。可用95%礦物油乳劑防治。
(二) 柑橘果實褐腐病:果實被感染後,經過3∼4天即出現淡灰褐色、圓形、水浸狀斑點,病斑迅速擴展成褐色圓形塊狀,約一週內即可佈滿整個果實。但病斑在未擴展至整個果實表皮前,果實即黃化掉落。可用氫氧化銅或氧化亞銅等藥劑預防。
(三) 柑桔銹蜱:周年發生,成蟲及若蟲均以口器刺破表皮細胞吸取汁液危害,使被害部位呈枯朽色澤,後期危害可使果皮變黑,通常稱為象皮病。可選用2%阿巴汀乳劑防治。另注意殺蟎劑殘留期通常較長,應避免於果實成熟期使用。(四) 柑桔潰瘍病:感染後期表皮隆起木栓化,中央呈灰白色凹陷及破裂,病斑周圍產生黃色暈環,嚴重時病斑會結連成大塊疤,葉之正反兩面均會發生。枝條罹病與葉片極為相似,僅病斑邊緣缺乏黃色暈環。可選用72%波爾多可濕性粉劑防治(安全採收期皆為6天)。
(五) 柑橘黑點病:秋冬季多雨果實易發生,在葉片、嫩枝條及果實上,形成突出密集的小黑點,用手觸摸,有粗糙的感覺。在防治上可選用50%三氟敏水分散性粒劑(安全採收期14天),應避免使用安全採收期長的藥劑(80%鋅錳乃浦可濕性粉劑40天或22.7%腈硫醌水懸劑30天)。
(六) 東方果實蠅:雌成蟲於成熟鮮果上產卵,造成果實腐爛或落果,失去商品價值。防治上應周年懸掛置放90%含毒甲基丁香油混合溶液之麥氏誘蟲器誘殺雄蟲;害蟲族群密度高時,可使用蛋白質水解物添加0.02%賜諾殺濃餌劑點噴於植株下半部葉片,隨時清除園區落果,減少東方果實蠅數量及柑橘果實用藥殘留。
(七) 其他注意事項:不可使用益收生長素處理果實催熟,益收生長素目前僅核准用於鳳梨、葡萄、梨及愛文芒果,柑橘類果樹尚未核准使用,若擅自使用依法可處新臺幣1.5萬∼15萬元罰鍰,籲請農民使用合格登記之植物生長調節劑,以免受罰及造成收益上之損失。桃園農改場非常重視轄區柑橘病蟲害安全用藥管理,已出版農業技術專輯第四號『柑橘專輯』,農友可至該場官網(www.tydares.gov.tw)出版刊物區下載,如對柑橘病蟲害及安全用藥有其他任何問題,亦可洽詢該場作物環境課,聯絡電話03-4768216。
文/桃園區農業改良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