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自109年起增加多項新措施,提升農業環境多元價值
為維護國內有限農業生產環境資源,彰顯農地具備維護生產與生態環境的多功能價值,並呼應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擴大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實施對象,納入適宜農業生產之非基期年農地」之結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將自109年起於「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新增針對非都市土地之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內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期鼓勵落實農地農耕,以及突顯政府重視農地多元價值與照顧農民之多重政策目的。
新增多項措施兼顧調整農作產業結構與維護農業生產環境
農委會表示,為調整我國稻米略供過於求、品質待提升之產業結構問題與提高國產糧食供應,該會自107年起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透過獎勵稻田轉作種植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或地方特色等性質之作物,以及實施「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保價收購」雙軌並行制、同一田區每年得一個期作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如翻耕、蓄水、種植綠肥或景觀作物)等多元作法,輔導種稻農友生產高品質稻穀,銷售自由市場;或轉作種植適地適種的作物,或採行一期耕種一期休養之栽培模式,以促進農業永續發展。
另為加速平衡國內稻米供需,自109年起除延續原有措施外,亦新增推動常態性水稻田區耕作制度轉型措施,針對第1期作石門水庫、寶山水庫、明德水庫、鯉魚潭水庫下游及曾文-烏山頭水庫等供水較不穩定的水資源競用區,結合經濟部額外提供節水獎勵金,規劃每年輪值區域鼓勵農友自願參與不種植稻作,改種植旱作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第2期作針對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之二期稻作區及臺灣高鐵行經桃園市至苗栗縣境內之鄉(鎮、市、區),由地方政府結合地區產業文化活動、休閒農業區及旅遊景點等,集中規劃大面積景觀作物專區,結合中央補助專區所需種子費與提高景觀作物給付金,鼓勵稻田轉作景觀作物,營造觀光地景。
農委會指出,農業提供國人所需之糧食生產,亦為帶動國家發展的基礎,而農地是農業生產的根本,為不可再生的資源,保護優良農地資源,營造優質農業經營環境有其必要性。該會爰於現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調整農作產業結構過程中,納入環境給付及鼓勵農地農耕意涵,優先針對屬優良農地或政府曾經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之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內農牧用地,新增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之每期作每公頃5,000元「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措施,全年兩個期作每公頃計10,000元,以兼顧調整農作產業結構與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之多元政策目的。
農業生產環境之多元價值需要你我共同維護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業深具糧食安全、生態及環境維護、文化資產保存、景觀遊憩及農村社會穩定等涵括「生產」、「生態」及「生活」多面向功能及價值,世界各國莫不重視前述農業多元功能價值,並朝符合WTO規範之綠色直接給付方向調整,期確保農業發展及資源永續。我國107年舉辦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經由農民、農民團體、公民團體、專家學者、政府機關等各界進行廣泛討論,其中「永續」面向結論希冀「透過法律或財政措施發揮永續農業的生態服務價值」,及「擴大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實施對象,納入適宜農業生產之非基期年農地及生態熱點農地」,顯見推動農業環境給付已為各界共識。
農業環境多元價值為全民共享共惠之公共財,農委會自109年起併入「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推動「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期許各界共同承擔維護農業環境責任,該會並提醒農友於109年1月2日至2月7日間,可連同該計畫其他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併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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