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學報導
雲林花生收購媒合作業穩定 勸告部分人士勿再造謠傷農
刊登日:10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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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為辦理108年2期作穩定花生產地價格措施,輔導農民團體(農會及合作社場) 以每臺斤40元(67元/公斤)以上收購達一定品質之花生,截至12月31日農民團體已完成收購作業,累計媒合購貯3,542戶,收購4千9百餘公噸花生。12月20日前少數完成登記尚未收購者,係因尚未採收及未曬乾完成,或暫無意願出售與因品質問題致議價未成。對於已完成登記但未採收或未曬乾部分,預計在1月中旬前可採收乾燥完成,該署將持續輔導農民團體辦理收購。該署嚴正呼籲雲林縣政府,花生收購已即將全數完成,張縣長此時才出面關心雖為時已晚,惟應務本照顧農民之心,切莫影響已經穩定的花生價格與收購作業。
購貯單位依市場機制議價雙方合議成交
農糧署表示,收購花生貨品係屬購貯單位所有,為協助農友出售花生,輔導購貯單位依已登記農友名冊逐一看貨收購,倘農友未及整理及篩選,交易貨品夾雜黑殼、臭殼、土塊或未成熟粒,未能符合一定品質者,購貯單位則依市場機制議價,並經雙方合議成交。由於雲林縣108年2期花生生育期間受0812豪雨影響,部分田區花生品質參差不一,該署已核給雲林縣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花生每公頃2萬4千元,減少受災害花生農友收益損失,多數農友支持依品質議價,好品質賣好價格,與購貯單位議價完成交易。
聯絡人:蘇副署長茂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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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點(達人級會員)發表於 109/03/14
good